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对审计调查揭示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健全和完善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支持生物柴油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组织力量联合开展了对淘汰落后产能、电价执行、节能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小火电机组关停、钢铁违规建设项目、皮革企业废弃污染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加快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进度,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地方政府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或违反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等问题的发生。
截至2011年7月底,黑龙江、广西等8个省取消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土地、税费和电价等优惠政策;浙江、重庆等12个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颁布了57项节能减排的相关管理规定,其中仅浙江省一个地方就出台了7项办法或制度。(记者冯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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