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却屡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并且面对记者提出的多次疑问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
这真是:空壳公司很嚣张,“阳光采购”很暧昧。这几年,被称为“阳光采购”的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频现,本为引进公平竞争、节省财政支出的政府采购,成了一些贪腐分子中饱私囊的“幌子”,或许早就不是新闻——“买的东西次一点,供应商赚一点,回扣拿一点”是一些地方采购的“明规则”,少数负责采购的公职人员甚至会和供货商“共谋”赚取差价,但一家“五无”公司却屡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这也太过嚣张了。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应该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各环节本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本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却能跻身其中并一举胜出,这样的低级错误,本应在审查资格阶段就能甄别剔除,这家公司是如何顺利通过资质审查、专家评审等多项采购关口的?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先以是中标企业的商业机密为由,拒绝记者关于查看相关采购项目资料的要求,最后竟然表示“要将记者监控起来”,蔡主任作为政府采购中心的负责人,真正该“监控”的是什么?
财政部统计数字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为1009.6亿元,2009年突破7000亿元,2010年则达到8422亿元。而“一些地方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更会令其中的腐败蔓延。
没有监督,难以避免腐败。今年4月,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个月后,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590万元的高价竞标成功。但记者发现,政府采购的中标公告仅百余字,仅告知由海口星海公司中标,价格为590万元,对其他内容只字未提,社会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成了一个“空架子”。事实上,依照现行的有关《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杜绝这些“漏洞”是有章可循的。
空壳公司凭什么屡屡中标政府采购?要破解这样的疑问,没有多大的难度。而通过这个个案,深刻反省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严惩那些搅浑水者,使“阳光采购”远离暧昧、拥抱阳光,的确需“伸手必被捉”的司法惩戒力和执行力。 ( ■吴杭民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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