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预计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上海某机构的债券交易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此次上海发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5日前启动发行。
该交易员透露,目前主承销商已要求各承销团成员上报具体债券认购需求,发行时将采用荷兰式单一利率招标方式。
此前,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据广东省财政厅最新的表态,广东省计划在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浙江省和深圳市还没有具体的发债时间表。(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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