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的公开招标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本次发行的上海市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在国务院于今年年初批准的71亿元(其中3年期债券36亿元、5年期债券35亿元)发债规模限额内由上海市财政局自行组织发行。根据公开招标结果,3年期债券发行36亿元、中标利率3.1%,5年期债券发行35亿元、中标利率3.3%,分别低于和接近招标前日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估值。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作为试点省(市)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试点省(市)自行发债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根据今年6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海市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将主要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
昨天机构的购券热情颇为高涨。据参与招标的交易员透露,上海3年期地方债的中标利率为3.10%,认购倍数为3.5倍;而同时发行的5年期品种,中标利率为3.30%,认购倍数为3.1倍。对比中债数据,可以看到当前银行间3年及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分别为3.1504%和3.2998%。
据悉,除上海外,首批试点四省市中的其他三地也加紧了发债步伐。根据公告,69亿元的广东省政府债券将于11月18日招标,而浙江省67亿元政府债将于11月21日招标发行。深圳也在积极推进发债事宜。(记者谈璎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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