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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投超4000家 本土创投龙头探路“走出去”

2011年11月23日 10:5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深圳创投超4000家本土创投龙头探路“走出去”
“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创业投资发展高峰论坛”在深圳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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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创业投资发展高峰论坛”日前在深圳召开,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带来对创投行业发展的建议,并透露今年1月份发改委在部分地区试点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制度正在研究推向全国。

  据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盛斌透露,深圳共有创投业公司4000多家,不仅是国内创投公司数量最多、资金规模最大、投资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还出现了深创投等一批在全国设立创投基金的行业龙头。深创投方面则表示,公司未来将“走出去”为客户寻找海外并购资源等增值服务,探索与国际接轨。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在演讲时表示,年初部分地区股权投资行业非法集资现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完善管理规则杜绝非法集资,今年1月份发改委在部分地区试点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目前正在研究推向全国。

  刘健钧指出,针对年初个别地区股权投资行业发生的非法集资事件,国务院作出重要批示,责成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由银监会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有关人员到天津做重点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情况比较严重,目前正在起草报告递国务院,大致的思路也已经形成,有可能会要求严肃处理股权投资界存在的有关问题。

  他认为,非法集资主要是利用了法律合伙的有限控制误导投资者。当前的非法集资现象,主要是因为没有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特殊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配套性政策。

  据悉,今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备案管理制度试点,要求5亿元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无条件备案,经过十个月的试点效果良好。为了实现备案管理制度的全覆盖,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规则,一方面是把试点地区的备案管理制度推向全国,另一方面是对于5亿元规模以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能会要求地方相关部门适当管理。

  对于如何积极稳妥地发展股权投资行业,他还建议要强化差异化的股票经售制度,尽快推动场外效益市场,加大对中小型创投的扶持力度,加强股权与创业投资行业的研究与信息的披露,以解决PE结构性泡沫的问题。

  另外,还应完善股票发行制度,弱化人脉关系在企业上市和项目投资中的影响力,引导市场注重培育增值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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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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