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来新凤凰 旧凤凰成落汤鸡
道路、坟墓迁移、民房拆迁等问题困扰了凤凰岛公司十多年,工程也大半搁浅。2010年,歙县招来了新的投资商,对凤凰岛重新进行开发,这对当地政府和凤凰岛公司无疑是件好事。
据《黄山日报》2010年10月15日报道,歙县人民政府与黄山金水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约,由该公司投资4.5亿元,在凤凰岛新建水上大世界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700亩,建设周期3年,主要进行徽文化深度开发和水上娱乐休闲建设,旨在把凤凰岛打造成高档次、高品位的水上休闲度假中心。
“要想得到赔偿,就必须承认土地闲置,否则就不能获得赔偿,而且所有的文书都没有显示是有偿收回。”对于当地政府的这场“拉郎配”,凤凰岛公司始终有一种担忧,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2010年5月27日,歙县国土资源局给企业下发通知,称凤凰岛公司自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造成该宗土地闲置。要求凤凰岛公司收到通知后7日内,到国土局共同拟订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
对于国土部门的闲置土地认定,凤凰岛公司也曾向歙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歙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度假村用地为闲置土地的认定。10月27日,该院做出不受理裁定。凤凰岛公司上诉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月30日,歙县国土资源局再次下发通知,指责凤凰岛公司未如期提供凤凰岛项目投资的所有凭证和账册,要求凤凰岛公司在2010年8月5日前提供上述凭证和账册。逾期若该公司仍未提供,将依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010年8月3日,凤凰岛公司将凤凰岛项目开发费用汇总报了上去,汇总表显示,前期考察费30万元,项目设计费100万元,项目专用车辆折旧45万元,项目征地、审批、迁坟、工资、办公费、管理费、财务费用、工程建设、应付利息费等1866万元,驻温州办事处工资57万元,驻温州办事处通讯费2.5万元,驻温州办事处人员差旅费44.5万元,驻温州办事处接待黄山领导温州招商会费用75万元,合计2220万元。
凤凰岛项目开发费用汇总表上报以后,双方因价格僵持不下,最后双方还均聘请了评估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当地国土部门只同意退还土地出让金和地上建筑物的建筑成本,而凤凰岛公司则认为,土地增值部分、工人工资、管理费用和一些隐形成本等应该计入其中。
其间,歙县国土资源局单方面宣布解除凤凰岛项目用地补充协议和出让合同。凤凰岛公司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1年8月29日,黄山中院做出判决,该判决认为,2008年签订的补充协议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深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只是协助义务,且已履行。凤凰岛公司起诉所称的影响开发的事实及理由,不能归责于歙县国土局和镇政府,凤凰岛一审败诉。
2010年9月26日,凤凰岛公司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而,正在诉讼期间,2010年11月9日,歙县人民政府下发公告,以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期限和条件开发,收回两宗土地使用权,注销该两宗土地的登记,并废止黄山市凤凰岛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歙国用[2005]220号和歙国用[2005]221号土地证。
凤凰岛公司的土地纠纷打了多场官司,多数官司以凤凰岛公司的败诉而结束。但是,凤凰岛公司却仍然在坚持,“我们坚信人间自有正义。”周朝中的儿子周可自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