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通报称,山西省综改试验区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将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增值税。
今年以来,山西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山西省综改试验区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财政部上报了反映该省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完善的相关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山西省提出的多条建议已被采纳,具体有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三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部分板材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以粉煤灰、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活性硅酸钙和煅烧高岭土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等。
山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建议的采纳体现了山西省的税收政策诉求在国家政策决策层面得到了充分体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将对山西省综改试验区建设、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并为相关行业、企业的发展壮大注入强劲活力。(记者 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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