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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荐股“扎堆” 股民慎防被忽悠(2)

2011年12月02日 08: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股民维权不易

  杨立成等9位股民联名举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监管局”)。天津监管局对此的回复为:冯志远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属合法展业;调查取得的证据(包括你们提供的证据)中,未发现其存在向客户推荐股票时承诺保证投资收益,或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的违规行为。

  杨立成对天津监管局的回复并不满意,进一步到证监会反映情况。他的这一做法使得东北证券天津卫津路营业部大为恼怒,并把他赶出了营业部的贵宾室。“我是大客户,原来在营业部里有自己专门的贵宾室,现在把我赶出来了,把电话、电脑也全撤了。我现在进入营业部还得交申请。”杨立成说,当时也没想到要录音保留证据,现在正因为没有录音证据,维权才变得困难。

  由于冯志远、黄蔚然及杨立成等股民各执一词,杨立成等股民反映的问题仍然没有定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博士表示,券商分析师预测股价走势应该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基本事实,如果这些事实是虚构的那就构成虚假传播,东北证券分析师如果不是基于自己研究报告而向投资者荐股,就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应有防范心理

  虽然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清晰地划出了券商分析师的从业界限,但是股民与券商分析师之间的纠纷不时见诸报端。岁末将至,各种股评报告会、培训班、软件推销以及其他种类的荐股、拉升股信息大量涌向股民。“股民应该辩证看待券商报告及相关信息,应多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国家的宏观面,这才是保险的做法”。张远忠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券商都有自营产品,都在做业绩,为了做业绩可能会忽悠股民,股民应该对这些信息有防范心理,不要把它们当成金玉良言,股市不是某些人能操纵的,即使操纵成功,所挣的钱也是非法所得,查处后也要被没收。另外,股民在听讲时要进行录音以保留证据。

  他还认为,很多股民没有风险防范意识,把专家的话当成金玉良言,所以当务之急还要规范股评,呼吁监管部门加强对分析师、券商和投资顾问的监管。

  记者 张彬 实习记者 周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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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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