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表示,截至11月底,今年新发现“小金库”8202个,涉及金额28.46亿元,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02人。
谢旭人明确指出,“小金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各项收尾工作,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落实好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谢旭人说,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在巩固前两年治理成果基础上,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治理成效。截至11月底,今年新发现“小金库”8202个,涉及金额28.46亿元,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2426人,组织处理4043人,党纪政纪处分30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02人。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在推进工作中始终坚持舆论引导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治理政策、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群众的支持度和参与热情有了更大的提升。
二是抓工作推进,突出治理重点。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实施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等措施,积极推进全面复查工作,并采取约谈“一把手”等方式及时纠正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等问题。中央治理办及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举报核查,开展了督导抽查工作,不仅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而且进一步掌握了“小金库”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为源头治理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央领导小组针对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处理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加强了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是抓源头治理,注重制度建设。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治理工作的一项根本而紧迫的任务积极推进。据统计,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和纳入治理范围的111.99万个单位通过“小金库”治理共完善制度39.64万个。
谢旭人指出,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中央领导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理论研究、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小金库”治理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把握好治理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工作重点。二是“小金库”治理工作,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小金库”治理工作,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四是“小金库”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勇于创新,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治理工作水平。
谢旭人强调,“小金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工作任务。经过三年的专项治理工作,尽管我们检查纠正了大量的“小金库”问题,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小金库”案件,“小金库”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产生“小金库”的体制制度根源还没有完全铲除,“小金库”问题在少数单位可能仍然存在。下一步,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专项治理各项收尾工作,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落实好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是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今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踪和督导;对以前年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要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时限,分类指导,促进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抓紧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效机制建设。三是着力推动治理工作常态化。专项治理机构撤销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巩固现有的沟通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小金库”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财政检查、审计监督中强化治理工作。
会议由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主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计署副审计长侯凯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分别就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以及专项治理收尾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说明。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及相关联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