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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再陷“垄断门” 今年三度遭重罚

2011年12月15日 15:1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有消息传出:“宝洁、汉高及高露洁棕榄公司被处以总额3.613亿欧元(合4.8亿美元)的罚款,因为这些公司协同联合利华在法国操纵洗衣粉价格。”法国反垄断机构报告显示,宝洁公司被处以2.336亿欧元罚款,汉高公司被处以9230万欧元罚款,高露洁棕榄公司被处以3540万欧元罚款。

  虽然宝洁(中国)有关负责人在截稿前并无对此回应。但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并不是宝洁第一次“挨罚”———早在今年3月,宝洁、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就曾因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4月13日,宝洁和联合利华又因操纵洗衣粉价格,受到欧盟反垄断机构处罚,欧盟给日化企业处以近3.2亿欧元(约合4.56亿美元)反垄断罚款。

  这一次,法国反垄断机构表示,宝洁、汉高以及高露洁等四家日用消费品巨头在1997年至2004年期间共同就向零售商提供的产品定价范围和促销活动达成协议,以限制竞争,稳固自身的市场地位。价格操纵行为涉及这些企业所有在法上市的品牌洗衣产品,包括Ariel、Skip、 Le Chat、Dash、Omo、Super Croix、Gama、Persil以及X-tra等品牌,产品不单指洗衣粉,还包括洗衣液及洗衣皂。

  其中,宝洁公司再度被罚2.336亿欧元。据外媒消息,对于判定,汉高则表示计划进行上诉,并称罚款过重,宝洁法律顾问也表示将计划上诉。

  根据日化业内部数据显示,外资日化三强中,宝洁在中国的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联合利华在100亿元左右,两家巨头的市场份额估计在50%-60%之间,尤其是洗发水市场,两者基本上占领了绝对的份额。日化专家指出,作为日化界的老大,宝洁一向对价格的“操纵”游刃有余;但在中国由于法律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存在一定漏洞,对企业联盟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达不到足够的威慑效果。

  李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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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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