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称,自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国家发改委明确表示,在广东、广西进行试点,总体上不会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在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改革措施对各方面的影响及取得经验后,将向全国推广气价改革。
气价改革顺应形势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时推进气价改革可谓顺应形势。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将“出台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作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进行阐述。此外,频频出现的“气荒”让相关部门不得不加快改革步伐,理顺市场机制。
“此番改革的地点和时机都非常合适。”能源专家林伯强分析,首先,“西气东输”的终端市场不包括广东和广西,上述两地天然气供应主要依靠外围进口,因此能充分感知国际价格对市场的影响,为改革提供借鉴;其次,目前中国天然气消费比例不到4%,这意味着即使试点出现“不良反应”,也不会从根本上对能源市场和经济产生影响,但如果五六年后才进行试点,届时中国天然气消费占比可能达10%以上,改革成本将明显加大。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广东和广西是新兴天然气市场,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加接近国际市场。
国家发改委新闻稿称,“按试点的改革机制,广东、广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2740元/立方千米和2570元/立方千米,仅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于目前广东其他气源价格及广西使用的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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