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每档增60元
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8亿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60元,增长7.2%。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18元调整为678元,增加60元,增幅9.7%。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制定。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9.9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8亿元。
【工伤保险】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73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150元
2012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继续调整。伤残津贴由目前的月人均2575元调整为2848元,增加27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534元调整为1684元,增加150元;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505元,待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解读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孙彦介绍,自2001年起,北京市每年都会对因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152万元左右。
【基础养老金】
提前兑现基础养老金补贴
每人每月27.5元的财政补贴
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方面,考虑到物价涨幅较高,对没领取中央财政补贴的人员,北京市将从明年元旦起提前发放补贴。提前发放人员包括不满60岁已领取待遇的人员。
北京市将比照中央财政每人每月27.5元的补贴标准,由区县财政从明年1月起提前兑现,发放这项补贴。此次补贴共惠及59万人,区县财政负担0.97亿元。
解读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孙彦介绍,国务院规定,对东部省市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人群,根据试点范围分期分批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7.5元的补贴。目前北京市8个区县35万60岁以上老人已享受了该补贴。其余符合享受条件的60岁以上人员,需要等到明年7月才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而北京市将从明年1月起由区县财政提前兑现这一补贴。
据介绍,经2011年1月和7月两次调整后,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30元和250元。 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韩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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