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项整治违法涉重金属企业 不达标者一律停产
2012年01月31日 21:0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31日召开的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气会上了解到,针对此次镉污染事件暴露出的涉重金属企业监管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已部署开展对全自治区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自治区环保厅巡视员冯振年说,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包括全广西所有涉重金属采、选、冶企业,含铅蓄电池与废铅酸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企业,电镀、硫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等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冯振年说,为提高检查成效,自治区要求各市邀请有关专家指导工作的开展,对辖区内重金行业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和诊断,提出科学可行的整治意见;各市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不能依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记者 李斌 卢羡婷)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