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涉嫌销售“高仿货”获刑一年六个月
中新网郑州2月16日电 (倪玉慧) 河南省郑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后第一起案件——袁岗锋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2月16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审判庭开庭。
来自河南商水县的袁岗锋,于2009年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袁锋转战郑州,在航海路路华大厦负一楼开了家鞋店,并从2010年4月开始,从福建省进货,他自己交代说:“都是外贸货(高仿货,假货)”。
为了提高利润,袁岗锋进的鞋子全是仿名牌的假货,最多的是耐克牌的,还有彪马、阿迪达斯等,尽管他知道是假货,但是从外观上一般人一眼看上去根本无法识别。
据袁岗锋供述,每双鞋的进货价格在20元左右,价格最高的也不到40元,他转手卖价却高达200至400元,利润赚了整整十倍。但由于真的耐克等正品鞋价格在400—800元,袁岗锋的鞋就显得“便宜了”,所以生意不错,袁岗锋供述:“有的时候还往外批发,价格65元至110元不等。”
自开店至今,袁岗锋供认一共进了四次假鞋,大约有3000多双,卖出去的总价值约8万多元。“由于销售的是假冒名牌运动鞋,所以没有营业执照。”
6月15日,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将正在销售假鞋的袁锋抓获,现场查获假冒名牌运动鞋1622双,其中假冒耐克鞋1207双,假冒彪马鞋117双,假冒阿迪达斯298双,共计1622双,价值12万余元。
根据袁岗锋的售假行为,法院当庭对其宣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郑州市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乔亦丹介绍说,去年年底,该处曾针对2011年1-12月,该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受理数量大幅上升,共79件176人,同比增加了1.32倍,且犯罪种类集中。在起诉的75件162人中,所受理的案件共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四种罪名,种类较为集中。
乔亦丹称,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法定量刑不高,受重视程度相对较低。罪犯也有屡查屡犯的现象。知识产权案件目前还往往呈现跨区域犯罪的特点,司法机关如不能加强协作,就不能从根源上打击此类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