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笔记本快递变"砖头" 仅能获得700多元赔偿
4台变成砖头
读者李女士:公司从郑州往长沙发货,上周客户接到货物时,看到货物外箱比较完整,第二天开箱才发现里边的电脑变成了砖头和卫生纸。
笔记本变成了砖头
李女士是郑州科技市场的一名商户,主要经营笔记本电脑。
2月8日,她通过一家快递公司在郑州的办事机构,向长沙快递了14台笔记本。
货物很快到达长沙,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电脑交给了收货方。
14台笔记本分两箱包装,收货的公司见两箱货外包装比较完整,接货后直接就入了库。
第二天,公司工作人员准备调试这些笔记本,打开包装才发现其中一箱少了4台笔记本。
“笔记本被换成了砖头,还塞了不少卫生纸。”在场的人当时就傻眼了。
他们当即致电郑州的李女士,李女士确定,发货时是亲自查点装箱的啊。
仅能获得700多元赔偿
外包装完好无损,4台笔记本不翼而飞,李女士说这种事情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年前丢过一台笔记本,现在还没有解决”。
李女士告诉我,这次丢失的笔记本每台3000多元,自己的损失超过1.3万元。
通过快递公司发货时,李女士办理的最低保价为2500元。
“这个价保再除以14台的总数,每台笔记本仅178元。”
李女士可能仅获得700多元的赔偿。
现在,李女士和长沙的公司都在就此事与两地的物流公司协商,但进展十分缓慢。
她拨打这家物流的全国客服电话,有人前来看了东西后,一直要求她等待回复。
物流公司:客户确认货物重量没问题
昨天下午4点,物流公司长沙办事机构向李女士回复时坚称自己无责。
“对方说我们当时没发现,4个小时内发现才会处理。”李女士说,对方表示全程有监控,不可能出现监守自盗的情况。
对于此事,我随后联系了该快递公司郑州地区的办事机构。下午5点30分,该公司一陈姓负责人来电:按照流程,客户需要先确认,现场签收,过后就不是自己的责任了。
“我们是按照重量计费的,两边的重量也没有问题。”
李女士指出,简单的偷换只用砖头即可,包装内的卫生纸是为了使偷换后的物品和原货物重量一致。
律师说法:盗窃引起的损失要按实际价值赔偿
对此,河南建合建律师事务所李贵修律师提醒,《合同法》第310条规定,收货人提货时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工作人员接货时未仔细验收,初步证据对李女士是不利的,她应该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李女士谈到的赔偿问题,李律师认为“因承运人故意、重大过失 、盗窃引起的损失,应该按实际损失赔偿”。
他建议李女士报警求助,如果物流配送环节真的实现了全程监控,就能证明是否存在盗窃事实。 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