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旅客须凭身份证退火车票
2012年02月28日 09:4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自3月1日起,铁路部门调整实名制车票退票政策,首次明确所有旅客须持票面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退票。
去年6月,火车票开始实行实名制售票,铁路部门对如何购票、注意事项、享受优惠条件等均有详细描述,但关于火车票的退票制度一直没有明确,仅梗概地用“办理退票时,需核实票、证(原件)一致性;票证一致的方可办理”表述,带来了车站方面执行情况不一的现象。
昨天,铁道部首次明确,实名制退票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旅客本人办理退票手续,凭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当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时,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办理退票手续。二是代办人代他人办理退票手续时,凭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没有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凭车票及代办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铁道部表示,火车票凭证退票政策施行后,将防止票贩子利用退票环节倒卖车票,新的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记者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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