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扩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
今年是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的第二年。记者19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今年试点规模从去年的5个省、市扩大为“10+2”(10个省、市和2个园区),此外还有5个省、区、市被列入试点培育单位行列。
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是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科技主战场中彰显力量的重要支点。据了解,几年前,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计划引进英国某公司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外商声称该生产线包含200多件专利,中方须为此支付1000多万英镑专利费。但中方人员通过检索专利文献发现,所谓的200多件专利中大多数已超过了法定的专利期限,无须为其支付任何费用。以此证据为基础,中方企业同外商进行了多轮谈判后,成功将专利费用降至32万英镑,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表示,无论是重大经济项目投资、重大科技计划制定实施,还是人才引进、企业并购、进出口贸易等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可以为经济社会进步注入更多创新要素,为产业发展指明方向,为技术研发明确重点,为“走出去”战略降低风险。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研究结果表明,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90%以上首先公开在专利文献中,在研究开发的各个环节中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可节约40%科研经费和60%的研发时间。
贺化介绍,目前,各类专利信息数量已经达到9000万条。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今年的评议试点工作中加强专利信息数据、专利分析人才等资源支持,指导和帮助试点地方找准需求、摸索机制等。在积极构建知识产权评议工作体系、发挥评议成果决策支撑作用的同时,大力培育知识产权评议人才、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发展。
据悉,2011年,天津市、江苏省、湖北省、广东省和重庆市等5省市已经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对知识产权评议与重大项目的有效对接路径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据透露,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十二五”期间有望在全国展开。(记者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