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记名制"有名无实" 部委出招促"名实相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人情往来之中,购物卡的出现愈发频繁,消费、交易也随之增多。去年5月,七部委颁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中对预付卡记名购买提出要求,按照规定,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记者调查发现,预付卡记名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施并不理想。
预付卡记名制度实施情况不理想
除了水果、月饼,今年中秋期间,不少人收到的福利或礼物,是一张薄薄的购物卡。
这两天,在北京的百盛、长安商场等购物中心门口,坐等贩卖购物卡的黄牛也比往日更多。不过,与往常不一样的是,明目张胆地喊叫收卡的黄牛少了,更多的卡贩子选择躲在路边的车中,警惕地向来往的行人,低声、快速地重复着“收卡、有卡吗”几句话。
其实,国家七部委早在去年5月就已颁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意见》中提出,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是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的有效途径,规定: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也就是1000元及以下的预付卡无需登记购买者信息,5000元及以下、1000元以上的需登记,单张预付卡面值不能超过5000元。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1000元以上的卡对记名的要求并不严格。记名卡在“黄牛”那儿也并不愁销路。
记者以买卡的名义联系了几个“黄牛”,发现不少“黄牛”都有招数来规避“记名卡”的对策——一个“黄牛”告诉记者,他们手上大面值的卡都是在记名的规定之前办的,并没有购买信息记录。
黄牛:有1000的、5000的,两千三千的,都有。
记者:5000的不是记名的吧?
黄牛:都不记名的,我这5000是之前的卡,是2010年的不记名的。
另外一个“黄牛”则告诉记者,即使是记名卡也可以放心使用,不影响正常消费。
黄牛:5000面值都是记名卡。
记者:那刷卡不要出示卡里面记名那人的身份证啊?
黄牛:不用!
还有一些黄牛索性专门倒手小面值的超市卡——单张卡面值并未达到需记名的额度,但这种“化整为零”的方式也比较受欢迎。
记者:什么卡啊?
黄牛:家乐福。
记者:多大面值啊?
黄牛:1000、500的,现在不让办大面值的你知道吗。
购物卡“商通卡”的发卡方资和信公司的客服说,规定中要求的“1000以上的预付卡需要‘记名’”,就是只需要在办卡的时候出示身份证,一张身份证可办多张卡。
资和信公司的客服:卡面上没有任何人的姓名,谁用都可以,只要持卡消费就可以了。查不到的,只有警察和相关机构,出示相关证件才能查询相关信息。
客服还强调,除非公安机关,其他人无法获得办卡者的个人信息。
商务部央行接连出招 多条禁令促"名实相副"
《意见》颁布近一年效果并不理想,针对预付卡实名制在很多地区有“名”无“实”这一现象,商务部、央行在国庆前夕连续出招,商务部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也于前天(27日)对外发布了《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对预付卡使用进行规范。多条禁令之下,商业预付卡能否名实相副?
按发卡人不同,商业预付卡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中商联预付卡委员会数据显示,仅目前由企业主导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通讯充值卡、交通卡等,市场规模已达2.07万亿元。
而就在前天,为了强调对商业预付卡的严格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继续强调购卡实名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以及限额发行制度等规定,商务部也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国内单用途预付卡市场。这个我国首个针对单用途预付卡的部门规章将于今年的11月1日施行。其中也通过强调记名预付卡在资金限额、有效期、挂失、充值、赎回等方面的优势来鼓励、引导持卡人在预付卡业务中留下身份信息记录,突出预付卡作为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留痕”功能。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指出,“记名”与不少人所理解的“实名制”其实不是一回事。
强力:不记名很简单,就是认卡不认人。记名卡就是记载权利人的名称,但它不要求记载实名,既可以使用真实姓名,也可以使用假名,甚至使用一些符号都可以。而实名制的意思就是购卡的时候和使用卡的时候,就必须使用持卡人的真实姓名。
而现在建立的这种制度,只能知道买卡的人,但用的时候,你是为了自己使用的便捷,还是为了行贿、送礼,就不好说了。这也就是我们大家认为的这个实名制贯彻的是否彻底的问题了。
专家:可考虑实施买卖方持有者多方实名制
中国国情与发展研究所经济学研究员清议指出,从当前商业预付卡的用途考虑,不止是“记名”,类似“实名制”等规范也很有必要。
清议:实名制最核心的制度性关键点就是防止职务犯罪,如果不实名制,口子一开的话恐怕会问题非常多,在过往我们也看到,有时商场里看到有人几十张上百张购物卡消费,显然这是一个不实名制的结果。
清议也注意到,目前在预付卡管理方面,“记名”的要求让不少人仍有漏洞可钻。
清议:除了不超过限额的情况下多张的给付,这个你限制不了他,还有一个就是使用的时候如果不和身份证一起使用,这还是一个问题。所以这方面的管理还是有文章可做的。
强力认为,许多人将“记名卡”理解成“实名制”,正是反映了预付卡可能背离“便捷、效率”的本意,反而为不法行为提供手段的担忧。
强力:实名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发行人了解购卡人得信息。防止利用卡来进行洗钱、行贿。
但是强力也坦言,从“记名卡”到“实名制”,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要走。
强力:不理想的原因在于,作为商家发行购物卡,实际上是为了便捷,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服务效率。但又导致行贿腐败洗钱出现。这个制度本身还不完善。现在只要求购卡实名,这并没解决用卡的问题。买卡是为了自己使用呢,还是接受他人赠与、贿赂来使用。可以考虑购卡、持卡、用卡均实行实名制。这样才能达到原来的目的,否则就是半途而废。(记者潘毅 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