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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避税秘籍”怪招层出 专家表示非常不靠谱

2013年03月06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国务院日前出台的“国五条”细则,明确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各式“避税秘籍”也立即风行网络,其中,最“绝”的避税办法甚至声称仅需几百元成本即能过户。但这些所谓的“秘籍”在专家看来,却是非常不靠谱。

  细看各类“秘籍”,除了此前早已出现的“阴阳合同”、“做低交易价格”、“假赠予、真交易”等“避税”方法外,专门应对此次“新国五条”可能导致交易个税激增而“量身定制”的主要包括“虚假诉讼”、“假离婚”、“多次离婚结婚”等方式,雷人程度叹为观止。

  避税怪招层出

  在微博上,以下避税方法的转发量超过万条:“抵押房产偿还欠款买方先把房款交给卖方。卖方按照房款,打一张欠条给买方,并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这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另一种“多次离婚结婚”的避税方法,更是令人眼花缭乱:“买家卖家合计离婚、结婚6次。首先,卖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丈夫;接着,买家离婚,若买家有房产,也归于丈夫;随后,卖家丈夫携带房产与买家妻子结婚,房产共有;然后,卖家丈夫与买家妻子离婚,房产归于买家妻子;最后,买家、卖家各自复婚,房子跟随买家妻子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避税方法行不通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此等避税方法非但走不通,甚至还有可能人财两空。例如“虚假诉讼”,如今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相当严格,法院会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支付凭证,意即证明买方当初如何借款给卖方,若欠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法院会认为这是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通常都会判决欠款无效,这样一来,对于已经付款的买方来说,风险极大,很可能要不回房款。更重要的是,“虚假诉讼”是一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严重的还可能被法院罚款甚至拘留,最长拘留时间是15天,同时还涉嫌刑法上的逃税罪。

  至于“假离婚”,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黔林表示,暂不论其中的道德风险,即使法律上的确可行,但风险实在太大。张黔林说,目前内地法律对夫妻间房屋过户的确不征税,但有两个问题无法回避:一是弄假成真,虽然是“假”离婚,但一旦领取了离婚证,法律上也成了“真”离婚,如果一方离婚后不愿复婚,那另一方也只能望尘莫及;二是复婚后将来如再离婚会发生财产纠纷。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上子女、财产归谁都要写清楚,不管写上财产归哪一方,将来复婚的话,法律上讲,这些财产就是这一方的婚前财产,将来即使再离婚,也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中新网财经频道)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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