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约谈外卖平台:确保入网商家有实体门店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日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确保配送环节食品不受污染,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严格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12月27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网络订餐发展迅猛,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餐饮服务的支持政策、监管制度逐步完善,行业有序发展、逐步规范,促进了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随着订餐量激增和订餐平台的快速扩张,也出现了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对入网商家管理不到位、对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细致等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坚持线上线下监管同标的原则,制定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会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义务,规范入网商家经营活动,配合监管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促进“互联网+餐饮”健康发展,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一要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二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三要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食品不受污染。四要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五要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