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政策 破解“用药难用药贵”
中新网南京10月12日电 (杨颜慈)江苏省政府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一轮深化药品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为了让更多百姓用上质量好、价格廉的药品,该省将进一步加大、扶持药械的创新力度。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越解读了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与《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下简称为“意见”)。
据其介绍,江苏是医药产业大省,全省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375家、药品生产企业559家,分别位列全国第一和第二。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含医疗器械)产值4755亿元(人民币),居全国第一,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态势向好。
然而,事关百姓健康的药品行业也面临种种挑战。时常发生的急需药品供给不及时、重症患者吃不起进口药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老百姓用药的可及性。
王越表示,此次两份“意见”指出,将重点鼓励企业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儿童用药和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同时将加大财政与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药品保障能力,促进仿制药合理使用。
记者在文件中看到,激发医药企业的创新能力被摆在突出地位。通过加快创新药注册受理审查、制定优先检验程序、建立“绿色通道”,江苏将加大对省内医药产业集聚区、重点医药园区重大创新项目的帮扶力度,促进临床急需、重大创新和罕见病用药尽快上市。
此外,随着《我不是药神》的热播,天价抗癌药、仿制药从重症患者进入大众视线。记者在文件中看到,“意见”特别明确,要突出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技术革新,从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大技术改造、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明确仿制药企业的发展定位,提高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意见”提出,要突出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导向的仿制药研发。要求建立跨部门的药品生产和使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鼓励专利到期药品、临床急需药品的研发。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兰青也表示,该省在药品集中采购时,凡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原研药同等待遇,直接纳入备案采购范围。今年4月,江苏省已将12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直接列入备案采购范围。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备案采购工作,有28个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将被纳入其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