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不意味放松管理
中新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15日对外表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
在当天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许宏才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更好发挥专项债对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当前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8300亿元(人民币,下同),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将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特别是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具体额度会经过全国人大审议之后确定。
二是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近期,全国人大已经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1.39万亿元地方债,这一额度占到去年新增债务限额的63%左右,已经提前下达各地,审议批准后预计各地将在1月份启动新增债券发行工作,比去年大幅度提前。
三是加大专项债券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支持力度。将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方面,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存量隐性债务项目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等。暂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东北等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把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时间尽可能提前。
四是加强管理,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坚持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依法落实地方政府到期专项债券偿还责任,防控专项债券整体风险。
许宏才表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要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前门’开大了,堵后‘门’要更严”。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法定预算约束,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强化监督问责,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完善专项债务限额规模全额管理,规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落实偿还责任,健全专项债券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