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日,市人保局发布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北京市每年将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发布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其中,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最高缴费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今年,北京市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首次调整时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
此外,去年起,符合参保条件并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截至今年3月底,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已将缴费补贴落实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释疑
缴费标准为何“不涨”?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的过程中,市人保局相关部门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
整体看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但发展不平衡。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能顺利实施,农民能够持续缴费和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仍然按照2009年的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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