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 张量)近年来,中国国内有不少声音反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认为外商“恶意并购”当地企业,对当地龙头企业进行“斩首行动”,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呼吁抵制外资并购。中国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教授今天表示,通过对近年备受争议的22个外资并购案例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个真正影响了国家安全”。
王志乐教授指出,通过调查研究,这22个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案例,也没有一个在其所在的行业形成了垄断。已发生的跨国公司并购境内企业案例不仅没有影响经济安全,反而有助于产业集中提升产业竞争力。今后应当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在2日举行的第八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王志乐指出,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的关键时期,摆在中国面前的任务不是如何收缩外资规模,如何限制跨国公司的作用,而是如何进一步发挥跨国公司积极作用,使跨国公司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因素。
他说,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议论与发挥外资积极作用的思路相偏离。这些议论的基点在于把外资企业视为外国企业。同样的案例为什么会有相当不同的看法,关键在于如何定位外资企业,即外资企业是否中国企业。
王志乐认为,1992年冷战结束以来,全球市场形成,跨国公司向全球公司转型,各国的民族产业向全球产业转变。全球市场、全球公司和全球产业的形成根本改变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图景。各国经济、各国产业以及各国企业的发展的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传统的冷战结束前的视角看,跨国公司是发达国家经济侵略的工具。但是从经济全球化视角看,跨国公司正在转变成全球公司,他的利益不仅在总部所在国,而且也在投资和经营所在国。全球产业已经把各国经济连接在一起,各国经济发展必须寻找互利共赢的模式。
他指出,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证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有优势和劣势,他们之间积极的合作与竞争最有利于优势互补,最有利于中国企业整体发展。形成国企、民企和外企等不同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格局最有利于中国企业抵御金融危机,最有利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在制定各项促进经济发展措施中,应当把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作为中国企业的一部分。应当纠正那些否定外资积极作用甚至排斥外资的错误做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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