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张茵 见习记者 朱丽珍)“由于规范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的法律散落于各部法律之中,没有统一的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使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市场准入、税收体系等多方面都无法可依。”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在此次“两会”上提交议案,呼吁制定《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以明确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规范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中国有包括粮油、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等商品交易市场103000余家,约1600万个摊位与店面,上规模的商品专业批发市场达11000家以上,全国性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流通网络基本形成。而商品专业批发市场交易额已占全国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3以上。直接从事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经营从业人员超过2000万人,从事与批发市场相关服务业和依托专业批发市场间接从事生产、饮服等就业人员,超过1亿人以上。
“就我所在的浙江省义乌市来说,近年来,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更是如日中天,目前,全市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摊位超过6.2万个,经营的商品种类包括16个大类、9105个支类,共计170余万种商品。”周晓光表示,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已成为中国流通支柱产业。
但是,规范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的法律仍散落于各部法律之中,各地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管理体制、政策和改革步伐不一,出现多头管理和管理真空等现象。“各地盲目重复建设市场现象严重,市场资源大量浪费,不时出现对商品专业批发市场不公正的指责,严重影响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健康发展。”周晓光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对商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展立法调查,责成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适时出台这一法律,以明确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法律地位,规范商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法律应明确政府在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明确批发交易市场投资体制、市场准入条件等法律责任。”周晓光表示,制定《商品专业批发市场》法律时,应明确专业批发市场这一经济组织的概念和专业批发市场组成要素,根据WTO的相关规定和专业批发市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保证公民公平享受市场资源的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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