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首批涉金融黑名单
【解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
发改委:公布首批涉金融黑名单
【解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称,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公布,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将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同期】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孟玮
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涉金融黑名单的数据来源和标准。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推送给21个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解说】涉金融黑名单按照失信类型,分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等三类子名单。已公布的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
【同期】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孟玮
此次公布的首批黑名单,数据均是以司法判决为依据。其中,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赖”,通过设定“债权人为银行”和“大于一定金额”两个条件,筛查得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来源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的非法集资案件数据,包括涉及非法集资的企业和自然人两类;其他严重违法名单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涉金融刑事犯罪审判数据。
【解说】为纠正涉金融黑名单可能出现的偏差,国家发改委同时建立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经过核实发现存在错误的,将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并及时从网站公示名单和部门联合惩戒名单中移除。
【同期】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 孟玮
后续,我们将加快涉金融黑名单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涉金融失信人名单相关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我们也将深入开展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向有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送涉金融失信人信息, 共同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并将地方政府在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情况纳入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进一步促进金融活动参与者守法守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记者 旦增桑周 见习记者 刘媛媛 北京报道
关键词:北京 发改委 金融 黑名单
分类名称: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