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对于弓,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因为已很少有人真正见到过弓,对于现代射箭赛场上使用的弓箭更是知之者甚少。如果将传统比做根,那么传统射箭这个根在中国不仅历史古老,而且根系庞大、旁支众多,其入地之深和覆盖之广,远非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所能及。
“军器三十有六,而弓为称首;武艺一十有八,而弓为第一。”在中国古代,射艺作为一门地位崇高的武艺,和剑术、拳法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华武技的精华。即使在今天,下面这些神射手的名字仍令人过目不忘,充满英雄般的传奇色彩:论力量,有还在未冠时就能“挽弓三百斤”的岳飞;论距离,有一箭射出深入石丛中的汉代飞将军李广;论精准,更有春秋时“百步穿杨”的楚人养由基,以及通过学射柳叶和门前吊虱而名扬天下的神射手纪昌。
历史上,汉时的匈奴、南北朝时的鲜卑,宋元时的蒙古以及清朝的女真后裔,无一不以骑射为立族之本。其中将射艺运用得最淋漓尽致、令全世界叹服的要算蒙古人。成吉思汗就曾规定,每个兵士必须携带下列武器:弓二至三张(其中至少有一张好弓),三个装满箭的大箭筒。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射手每分钟可以射出十支箭。蒙古骑兵西征时,遇到欧洲重甲骑兵集团冲锋,先是在远距离用强弓射杀,以尽可能杀伤敌人和破坏阵形。等距离靠近再换用飞行速度更快的箭射杀敌人。然后依靠自己快速的行动再次拉开和对方的距离,接着又是新一轮的箭雨。如此往复,等到蒙古骑兵挥动马刀开始冲锋的时候,欧洲的骑士已经伤亡惨重、溃不成军了。
随着北方游牧文明和中原农业文明的不断交融,尤其战国时赵武灵王首倡“胡服骑射”后,中原的习射之风就不断被强化。不仅军中的神射手总能出其不意灭杀敌方主将,大量射手群体更可在同一时间内远距离、大面积地杀伤敌方有生力量。鉴于弓箭在冷兵器中的威力,“控弦之士”的数量和质量成为衡量军队战斗力的一个重要标志,而战争队列也往往是“左骑,右步,中列强弓劲弩”。
军事上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射箭在民间的盛行。据载,北宋时长城脚下的河北一带,民间组织的“弓箭社”就有600多个,参加的人员有3万多,连大文豪苏东坡都曾为弓箭社的发展多次向朝廷进言。在国防建设贫弱的宋朝,弓箭社虽产生自保家卫国的需要,却已具有了今日专业射箭运动员组织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政府定期组织的围猎活动和民间投壶游戏的流行,更反映出“尚射”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在弓、剑和拳三者之中,作为人身体器官的延伸,弓箭走得最远。但在较量中,其结果却是滞后的。兵家之祖孙子曾以弓矢之法形容战争,在《兵情》一章中他说:“若欲知兵之情,弩矢之法也。矢,卒也;弩,将也;发者,主也。”这句话精妙地点明了弓(弩)、箭和人之间的关系:看得见的较量是在于射出的箭,最初的较量却发生在拉弓的那一刻,而真正本质的较量却是在弓后面的那个人,他的眼、手和心。可以说,人的作用是占绝对主导地位的。
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有个地方曾颁布“习射令”,宣布:“人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以射箭的结果来断定官司输赢,这种做法虽然不足取,但射箭对人的心理素质水平的反映可见一斑。也许正因如此,从西周开始就产生了“射礼”,具有严格而复杂的仪式流程,从皇亲国戚到普通百姓都须躬行,不得逾越。春秋时,孔孟更是将“射礼”传统提升到哲学的高度,融合进了儒家的礼乐教化体系,射箭成为春秋“六艺”之一,其文化内涵得到充分彰显。
据《周礼》记载,在“射礼”的整个流程中,第一番射是不计成绩的,只要求外表和体态合乎要求;第二番射才属于正式的比赛,射中箭靶才能计算成绩,称为“主皮”;而从第三番射开始,射手不仅要容、体合于礼,要射中箭靶,而且射姿还要与乐节相配合,要按照音乐的节奏发射,以体现射手的深层修养。孟子说,“发而不中,反求诸己”,另有“射以观德”。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在练箭,而是在练心。
浅 风(摘自《中华遗产》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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