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半的小女孩莎莎成了网络红人“失控姐”,她在节目中的失控大哭,娱乐了众多成人。“失控姐”的视频招致了超高的网络点击率之后,又有更多的电视台打起了她的主意,导致她反复在成人导演的惊吓中失控。这样的游戏,到底是儿童的失控,还是成人的失控?
成人有孩童所没有的知识,成人有孩童所没有的控制力,成人有孩童所没有的能力。成人如果利用这些诱导孩子暴露出情绪和自我意识上的缺陷,那自然是太容易得手,如果又拿这些作为集体娱乐的节目,来换取收视率和笑声,就是典型的恃强凌弱。从审丑娱乐到戏耍童真,“眼球营销”的道德底线又在哪里呢?
孩子的成长需要成人的护航,除了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也需要积极正向的引领。包括爱、安全感、温暖、尊重、支持、鼓励、关注、接纳、宽容等一切正面积极的心理能量。孩子需要爱,被爱的孩子才有安全感与正确的价值观。孩子知道因何事而被爱,从而学到是非观念。而这档“失控”节目所赢来的笑声,建立在对孩子这些基础心理环境的破坏性基础之上。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界定的内涵包括:儿童首先是人,与成人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人格,而不是成人的附属,更不是物品;其次,儿童是儿童,而不是成人,也不是成人的预备,不能按照成人标准来对待。儿童不仅拥有作为人的一般权利,还享有作为儿童的特殊权利,即“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有“话语”却没有“权”;有参与,却“被娱乐”。这是“失控姐”的不幸。
娱乐节目并非不要儿童的参与,而是要绝对重视参与方式和表达方式。儿童不是可以任人娱乐的玩偶,儿童特有的童趣也不是娱乐工具。尊重孩子,既是自重,也是对自己未来的尊重。(白岭)
参与互动(0) | 【编辑:蒲波】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