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是基础工程 关于世界文化名城建设的思考
陈平原
说起世界文化名城,一些人马上就会联想到兴旺的旅游业,似乎这块金字招牌本身就意味着巨大的物质财富。事实上,与建设世界金融中心不同,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而非创收。借用“发展才是硬道理”这句名言,我们可以说,在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问题上,保护也是硬道理。
建设世界文化名城,从我国现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入手更有可操作性。从1982年算起,我国评定历史文化名城的时间已近30年。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经核准了北京、西安、广州等111座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城市或具传统风貌,或有风景名胜,或显民族特色,或有某种特殊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但无论如何都不应忘记,设立历史文化名城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城市的历史与文化。
有鉴于此,一座城市在获得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后,就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文化古迹和文化遗产投入相应的人财物力。一旦出现胡拆乱盖、过度开发等问题,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就应被严肃追究责任。但如果真的这么做,这个称号恐怕就成了烫手山芋,就不会有那么多地方趋之若鹜了。事实上,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评定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只管挂牌、不管摘牌,只有奖励、没有惩戒”的现象,缺乏严格的监督与有效的处罚措施。虽然媒体经常报道某某古城被“开发性破坏”,当地的历史文化命脉被严重伤害,可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却有增无减,有些城市似乎并无顾忌。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生命和文化命脉。这种文化生命和文化命脉不仅表现为街巷、亭阁、楼台等建筑格局,而且蕴涵在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经过千百年历史冲洗而留下来的东西底蕴丰厚,却很脆弱。我们必须尝试理解、精心呵护并努力适应它,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文化名城就是要深入挖掘城市的文化内核、弘扬城市精神,而不是在所谓“重现辉煌”的口号下将其变成延揽游客的招牌。
如何建设世界文化名城?要点有四:有本钱,肯保护,能融合,善表达。首先,人们无法想象,一座刚刚拔地而起的新城怎么能申报世界文化名城?因此,这块牌子应该发给那些多少有点历史文化底子的城市。其次,城市要不断发展,不能固守50年前乃至500年前的样子,但发展应实现古今之间的对接与融合,实现基于传统的更新和创造。再次,建设世界文化名城不能满足于笼统地宣传和介绍,而必须让公众清楚地认识到:“古城”好在何处?“保护”依据何在?“历史文化”能不能当饭吃?这三点都比较容易理解,最难说清楚也最难做到的是保护。
比起建地铁、盖高楼、炒概念,保护古城投入大且见效慢,可能需要10年、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人们才能体会到这种牺牲“发展”而强调“保护”的行为的意义。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建设新城容易,守护古城很难。这是一场持久战,不仅需要专家努力,而且需要百姓参与和媒体推动,大家一起找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因此,我们应该好好审视近30年来评定的历史文化名城,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毫不客气地对那些已经名不副实的“名城”给予批评、警告乃至摘牌。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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