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速写)
罗雪村绘
“我就这样做一辈子农民吗?”在自家泥楼子上的14岁少年贾平凹发狠说。他细细的脖子上顶着一个大脑袋,脑袋的当旋上有一撮毛儿高高翘起。
他的梦想是上大学。他那么盼望着考试,因为一考试就能显示他的存在。可是“文革”改变了命运。中学毕业后当了农民,下地却连正经农活都干不来,收入还不如妇女。这使他感到屈辱。因父亲“反革命帽子”的牵连,被要求“不能乱说乱动”,当兵、招工、民办教师、代理教师……全都与他绝缘,从此他的性格变得胆怯、自卑,少言寡语。
他发誓要离开,剥掉这个“农民皮”。1971年,偶然的机会,他上了西北大学。他背着被褥,坐上了去省城的汽车。
他以为结束了自己的农民生涯,满怀着从此踏入幸福之门的心情到陌生的城市去。可是,20年后他才明白,忧伤和烦恼在离开的那一瞬间就开始了。
在贾平凹30余年的创作历程中,几乎所有重要的创作素材都来自他的家乡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棣花村。从《浮躁》、《土门》、《高老庄》,到《怀念狼》、《秦腔》、《高兴》,从土地承包改革到市场经济对农村的冲击……农村发生的大转折都在他的作品里:《秦腔》写农民如何离开土地;《高兴》则写农民离开土地后的生活;到了《古炉》,他则转向对“文革”这场历史浩劫中的人性的解读,目光所对准的,依然是山水美丽、六畜兴旺、闭塞贫穷的山村。他的笔下有对故乡的无比依恋和怀念,也有对人离开土地之后怎么办的迷茫和追问,更有面对商业化浪潮冲击下人性异化扭曲时充满批判的矛盾心情。“作为一个作家,没有更大的能力帮助他们,也想不出解决办法,我只能写作,把我看到的、想到的、迷茫的东西写出来。”贾平凹说。
他对家乡的感情越来越复杂。在他的心里,故乡因父母的存在而存在。那时,贾平凹经常回去,愿意早早看到迎在半路的父亲,愿意听熟悉的那一声“平回来了!”可是现在的家乡对他而言,越来越是一个“概念”。故乡所呈现的形态对他而言,越来越陌生。“像是有了疤的苹果,腐烂,如一泡脓水,或许它会淤地里生了荷花,愈开愈艳,却不再属于我。”他清醒地发现,自己所熟悉的农村在一步步消失,农村的文化传统在渐渐淡出。他不知是该歌颂还是去批判。他能做的,是用《秦腔》为故乡的过去树了一座纪念的碑子,借主人公夏风,他似乎有意识地谴责自己离开土地后精神上的背叛,也记录了乡村变化中的哀伤。
《秦腔》后来获得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从1978年《满月儿》获第一届全国短篇小说奖起,他常常以获奖者的身份出现于各种颁奖典礼。他的头衔越来越多: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作协主席甚至于书法家、画家、秦汉文物鉴赏家。他自称不善交际,不会说话,实际上,浓厚纯正的陕南方言,却被越来越多的读者熟知,他的作品以英、法、德、俄等文字翻译,走出国门,抵达广泛的阅读领域。
所有这些,于他只是风清云淡。即使获奖,也如“过河遇到了桥,口渴遇到了泉,路是远的,还要往前走”。在他心里,自己就是手艺人:文章写得好,就是活儿做得漂亮,他体味写作里边的甘苦,如同农民种田耕作时的欢乐和满足。这些写作之外的爱好,在他看来,“就好像一个人的饮食要大米和白面、水果与蔬菜相互搭配,有时喝咖啡有时喝茶,是一种补充和调剂。” 而在他这份憨厚朴素下,掩藏着万丈雄心,那就是剖析这片土地所呈现出的人性的种种缺陷,同时让笔下的世界充满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浑然之气,意象氤氲。
贾平凹时常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我当年不是偶然地进了大学,不是因为在大学里不知未来去向如何而开始了写作,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肯定是一位农民。一个矮小的老农。或许日子还过得去,儿孙一群,我倚老卖老,吃水烟,蹴阳坡,看着鸡飞狗咬。或许,我还得进城去打工。
多年前,村里生产队的公房要处理,他的父亲让他置办一套。他有点不屑:谁还回来再住那个东西!他走得那么决绝洒脱。可是现在他发现,不管走得多远,自己身体里始终流淌着农民的血液,从孩子时起就具有的农民德性,根深蒂固,永远无法真正地褪去。他的视线也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农村。即使现在,也经常有老家人来西安找他,或看病求医,或想办个希望小学,甚至要个修路的资金……家乡人在城里打工的也会到他这里来。
贾平凹接纳并沉浸其中。似乎这样,才更能唤醒自己的农民本色。在他的《六棵树》中有一棵痒痒树,一旦移入城市,就失去了根和生命。他何尝不是这样的一棵树。不过,这棵树虽然深深扎根于生他养他的棣花村,却又超越于此,怀着悲悯之心一次次地回望并反思。他的出生和成长环境决定了他写作的民间视角。正是以这样的身份认同和视角,他探究并关怀着时下的中国,给我们提供着一卷卷不可替代的、厚重朴素的历史记录。
如此,农民贾平凹的书写,是棣花村的幸运,是农民的幸运,又何尝不是读者与中国文坛的幸运?舒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