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善华
编者的话
今年,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雷洁琼、经济学家宋涛、历史学家何兹全相继辞世。这三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是本刊的老作者,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有突出的建树,为推动我国的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了自己的智慧。这里特编发三篇纪念文章,以缅怀他们的学术创见和学术风范。
雷洁琼教授是我国“元老级”的社会学家,她毕生选择了社会学作为自己职业的专业基础。她的社会学方法论思想的一个重要内涵是一种整体的社会观。
运用社会整体观分析社会失调现象
雷洁琼在1983年的一次讲话中对此做了清楚的表述:社会学的特点是“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运用整体的观点来分析问题”,应该说这种整体的社会观可以追溯到孔德。孔德认为:“如果把社会分割为若干部分而分别进行研究,就不可能对社会的条件和社会的运动进行科学的研究。”孔德还指出,在社会学中只有一个正确的途径,那就是“借助于整体的系统去观察各个成分”。正是在这样的整体社会观的基础上,她认为:“一个社会是一个整体,各方面是要协调的,一方面进步了,别的方面追不上去,就出现了失调现象,就成为问题”。在她70余年的学术实践中,社会失调一直是她考察社会问题的一个着眼点。
当然,她并不是简单地用社会失调来解释社会问题,因为仅仅停留于此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这样,何种原因导致社会失调就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虽然她认为在有些情况下由于个人不能适应社会发展而可能导致问题的产生,但是在总体上她更倾向于用制度失调解释问题,即具体的社会制度上的缺陷导致社会问题的产生。这可以称为“制度失调论”或“制度缺陷论”。如前所述,当她在讨论经济发展和社会其他部分的发展出现某种不协调的时候,她也是首先着眼于制度问题的。在社会问题的实际处理方面,她倾向于将“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入手点。
运用社会整体观建立“本土的”家庭社会学
社会学“中国化”是中国老一辈社会学家的心愿。雷洁琼教授指出,社会学中国化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而不是盲目地抄袭外国的学说。要使社会学中国化就必须研究中国社会,就要注重调查研究。她还提到,老一辈社会学家虽然由于时代的制约在那个时代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方法和观点讲学,但是他们从事社会调查是非常重视方法论的,也是具有科学性的。对西方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也是有选择、有批评的运用。
她的思考和探索首先反映在她对中国城乡家庭的研究中。早在1937年,她就运用社会学的社会制度之间互相协调、互相作用的观点来看家庭制度和其他社会制度的关系。在“中国家庭问题研究讨论”一文中她指出:“盖社会组织之形成,由于各种社会制度的一贯与调适,故一种社会制度改变,其他社会制度因之而改变。要是一种社会制度改变了,而其他制度不随之改变,则社会制度失调,产生社会问题”。她进一步认为:“社会经济制度变迁,家庭不能不顺变而调适。家庭经济基础因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而摇动,家庭功用与结构改变,问题因之而生”。因此,她最后的结论是:“家庭问题甚为复杂,非经有系统的客观研究,无从明了其各方面的关系,更无从谋根本解决方法。研究家庭不调适现象,更足以明了社会的变迁。家庭问题发生于社会变迁。认识家庭问题的真相,则可明了社会变迁之趋向。故研究家庭问题当先注意社会经济文化背景”。
在20世纪80年代,当中国内地的社会学建立之后,她将这些理论观点演化为一个理论假设: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农村家庭的影响首先是从改变家庭的生产功能开始的,并进而影响到家庭的其他功能、家庭关系和家庭结构,从而导致农村家庭的全面变迁。这个假设被课题组接受,成为贯穿整个课题研究的一根主线,从而提升了研究的理论层次,从而将家庭功能、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变迁与家庭制度的变迁联系起来。她所做出的这样一种理论概括无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是她创建“中国的”或者“本土的”家庭社会学理论的一个富有学术价值的成果。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
学者名片
雷洁琼(1905-2011年),著名的社会学家、法学家、教育家,以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为自己专业,在中国教育领域辛勤耕耘七十余年,先后参与《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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