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波“没理由高兴得太早”
昨日,沈浩波继续在微博里发表“檄文”,称“没有理由可以高兴得太早”,因为“目前百度的各种发言,都没有涉及‘改变现有侵权盗版模式’这一核心话题”。
公民素质比赔偿更重要
沈浩波表示,他们的要求很简单,核心就在于要求百度文库完全改变现有的模式,要完全依据版权法的规定做到先审核后刊发;先授权后使用。
2009年底,“谷歌侵权门”曾一石激起千层浪。当时,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非法扫描570位中国作家的17922种作品上网的侵权做法,遭到中国作家的抵制、抗议。最终,谷歌支付给作家每本不低于60美元的赔偿。
沈浩波表示,相对于百度,谷歌在中国的行为可以看成“圣人”。“谷歌数字图书馆之前的做法是付60美元版权,向读者开放的只是目录,而非整个作品,这种做法是可商榷的,是有瑕疵的,不过百度的行为比谷歌的瑕疵恶毒严重10万倍,是必须要打击的”。
作家阿来认为,谷歌当年只是上传作品的片段,有宣传的意思。百度完全是全文造搬,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的偷窃。“百度这种行为就像小偷偷了你的手机,赔你20块钱,这肯定是不对的。《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条例很多已经难以适应今天的网络时代,所以应该推动立法,推动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力度”。
“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只是一个网站剽窃几个作家的作品,体现的是整个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所以中国的国际形象不太好,养成了一大批读者、网民免费阅读的习惯,造成的是一代人甚至两到三代人对知识产权的不尊重。”阿来表示,如今看来,要不要百度赔偿并不是那么重要;国家的道德形象、国际形象、公民素质比作家得到赔偿显得更为重要。
网络与作家写作如何共赢?
数字时代给传统作家的写作生存带来威胁。百度文库版权之争也让人关注一个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张柠说,尽管作家和出版商维权天经地义,但不妨内心里算一笔账,衡量一下自己从网上获取的信息与向网络提供的信息之间的平衡关系。“比如说,我在网上免费看了几千本书,他将我的几本书放在网上免费供网民阅览,我获取的远远大于我所付出的,可能也是值得的”。
“至于作家发行量的问题,我觉得如果真正喜欢这本书的人,肯定会去书店买正版的书,而不仅仅在网上看看,所以对发行量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应该不会太大。”张柠说。
沈浩波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他坚持认为,网络虽然是开放共享的,但是对作家们的创作不会构成伤害,作家们是能够认清写作发展的趋势的。“但是现在给作家创作造成巨大打击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网络本身,而是以百度为代表的猖獗网络盗版。”沈浩波说,百度文库的出现至少让作者损失了50%的利益。
记者 李培
实习生 肖央 刘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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