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者联盟昨公布谈判纲领
继作家和出版业组成“反侵权同盟”与百度开战后,3月29日,高晓松、小柯、张亚东等音乐人也开始发起倡议,并共同成立“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昨日“联盟”发表致百度的公开信,其中内容涉及了维权联盟与百度就侵权问题的谈判纲领以及预想的今后合作模式。同日,“联盟”表示已通过投票选出谷建芬、高晓松、小柯、小虫、李偲菘5人作为代表近期与百度进行谈判。
与出版界公布的“先审核,后发布”的底线一样,“音乐联盟”也为自己设置了“先授权,再上线”的基本原则。联盟认为,“百度必须首先中止任何与盗版音乐网站的深度音乐链接以及mp3频道之音乐服务,这是百度音乐正版化的唯一诚意前提。在公示已获得完整授权作品清单后再行上线。”同时,“百度必须承认在过去十年的音乐搜索及服务领域,对于音乐著作权拥有人及音乐行业确有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并“赔偿过去十年中音乐著作权人从百度音乐服务所应得的合法收入”。“联盟”还根据百度市值,算出了赔偿金额。“百度目前市值460亿美元,2010年度营收近80亿人民币,利润30多亿人民币。而对于每年为百度平均贡献20%以上流量的音乐搜索及相关服务(百度招股书上写的30%),百度前些年在音乐版权方面一分未付。近几年迫于压力开始与个别音乐版权人合作。唯有基于客观事实计算的赔偿,才能弥补音乐著作权人近十年的真实损失。”在以上三项获得百度有诚意有建设性的回复和行动之后,“联盟”表示,“愿意联合所有成员以及音乐领域其他相关组织、企业和个人,与百度共商互联网音乐的健康商业模式,使百度音乐服务成为著作权人、运营方和消费者多赢的创新平台。”公开信最后,联盟宣布以上四条“下线,道歉,赔偿,共谋发展”基本原则已获得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原则支持,并将作为本联盟针对互联网企业非法侵犯音乐著作权维权行动的长期基本纲领,并表示,“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我们一定维权到底!”
昨日,百度方也发布了相关信息,表示公司已从2007年开始相继与滚石唱片、EMI、金牌大风、英皇唱片、海蝶唱片等著名音乐公司展开版权合作。根据协议,“无论百度音乐上的正版还是盗版歌曲,百度都按播放和下载次数为唱片公司买单。”这种模式开展几年来,百度已经向唱片公司支付合作费用每年超过数千万元。歌曲资源比较优秀的本土唱片公司和音乐人,通过与百度的合作也获得了非常可观的版权收益。”另外,百度方面透露,“在音乐版权人通过百度平台获得权益的同时,无论是在线收听或下载都仍会维持对用户免费。而百度音乐目前盈利模式主要靠页面广告,(获得利润)与百度投入的版权费用相比入不敷出,因此这些版权分成很大一部分是百度自掏腰包。”对于“音乐联盟”提出的谈判纲领百度则未作回应。
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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