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崇年悬赏案”一审被驳回
法院认定不构成悬赏条件,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称要上诉
自称给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挑错909处,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起诉要求阎崇年支付奖金85万元(本报曾连续报道)。
庭审时,阎崇年辩称,自己从未委托任何媒体发布过悬赏广告。因为一家媒体报道的疏误,自己才陷入诉讼纠纷。而且,白平所主张的“错误”也是白平的个人判断,缺乏第三方具有公信力的证明。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宣判,驳回白平起诉。法院认为,不能认定某媒体关于“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表述,系阎崇年发布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白平以此为依据起诉讨要奖金不能成立。
白平对此判决不服,准备上诉。
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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