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党蜂起 广西“遍地皆红”
记者 罗劲松
摁下葫芦浮起瓢。用这句话来形容辛亥革命前夕清政府手忙脚乱应对广西会党、游勇起义的尴尬情境,再形象不过了。1902年,北方的义和团刚刚平息,统治者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广西会党又蜂拥而起。会党成员所持会簿称“红本”,起义时人人臂扎红布。于是,当时报刊形容广西各州县的状况是——“遍地皆红”。
1 巡抚上折报“匪情”
对广西所谓“匪乱”情形,广西巡抚王之春在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902年8月31日)上奏的《筹剿广西乱匪折》中,有一段简要而形象的述说——
兹据各路报称,除桂、平、梧尚称安谧外,其余无不有匪徒窜扰。综计自百色以达恩隆、奉议、武缘约分十余股。色、泗境内,均系游匪,以李二老板等为最横。思、宁境内亦十余股,均系土匪,以黄五肥等为最狡。总兵马盛治阵亡,即系剿此股匪徒。此右江一带各匪之实在情形也。自上思、宁明以达太平,下至南宁、左州、永康,均系客匪,匪首陈秀华千有余人,最为狡悍。其余谭球章、谢天良等约亦十有余股,均系土匪,各六七百人不等,时出剽掠。此左江一带各匪之实在情形也。自宾州、迁江而上,沿红水河以近黔界,则游、土各半,时分时合,出没无常。兵至则逃窜无踪,兵退则呼啸复至。此柳、庆一带之实在情形也……
其实,细心人在查阅当时史料时不难发现,即便是王之春所谓“尚称安谧”的桂林、平乐、梧州三府,会党也在蠢蠢欲动。王之春不愧官场老手,在奏折中有坦言又有隐瞒。这样既能得到朝廷援助,又能证明自己并不是“无所作为”。
2 是谁激发了“匪乱”
会党起义,怎么会如此迅速地在广西遍地燎原呢?
光绪二十年二月十四日(1894年3月20日),当时的《岭东日报》在一篇题为《论广西匪乱之难平》的文章中,只寥寥数语便点明了广西“匪乱”蜂起的真实缘由:
(广西之乱)其起也,无非激于官吏之贪劣,赋税之苛刻,水旱饥馑之交加,而饥饿之迫身,不得已为此揭竿斩木之举,以求幸免于万一。是人民之乱,因非民之所愿,乃朝廷之粃政,官吏之朘削有以使之然也,亦安足全为民咎哉!
素以“八山一水一分田”著称的广西,耕地本来就不多。据统计,1887年时,广西全省人口750万,却只有耕地896万亩,人均1.19亩。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贪得无厌的地方官僚和有权有势的土司、豪绅大肆兼并土地,占去了大部分民田。为数众多的自耕农、半自耕农失去土地,大量沦为佃农、雇农和无业游民。特别是大量的无业游民,除结帮劫财,无他路可走。
财政上,广西本来就入不敷出。据史料记载,宣统三年,正册广西岁入库银453万两,岁出库银584万两。还有附册,应办的行政支出44万两,地方行政支出42万两。一年收支相抵,尚欠200多万两。1900年“庚子赔款”,又将30万两白银摊派到广西头上。广西巡抚为此大呼:“广西民贫地瘠,罗掘已空……民力断不能支!”
“断不能支”,却一定要支!官府只得再增捐税——酿酒、榨糖、榨油须领执照,每年各抽银20两;旧契补税,新契一律纳税;各押店领营业执照,每帖收银400两,帖费20两,每年另捐银200两;增加蓝靛、蚕丝、牛皮、糖等项厘金;招商承包开赌……
吏治更是昏庸腐败到了极点。据《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记载:广西巡抚黄槐森“在任(1897~1901年)之时,吏事毫不考求,用人唯凭贿赂”。这位巡抚大人还有一个特殊嗜好——喜欢听“祥瑞”之言,讨厌闻“盗贼”之名。为投其所好,各州县官员“望风承意”,“相率讳盗”,争相向“黄大人”报告各自辖区“歌舞升平”盛景。
遇到“多事”的百姓遇劫报案,或抓获盗贼送至官府,不喜闻“盗贼”之名的官吏们便以种种“规费”敲诈——开堂审案处理民事诉讼,诉讼人先要到门房交“铺堂钱”二三千文不等,告官则另取三千文。开审要“站堂钱”、“灯烛钱”,结案又要“消案钱”。如此办案,结果往往是“贼未惩办,事主已先破家”。于是,当时社会上出现了这样的怪现象:“善良者甘受匪害,不敢控官;狡黠者便与匪通,以求自保”。
欺软怕硬的官家,对“匪”充耳不闻,对百姓却比“匪”更狠。南宁知府惠荣所至“动辙押勒”,“其兵勇下乡,往往牵人牛只”,“先后所夺牛只约以千计”。平乐知县徐步瀛放纵儿子及门丁“干预公事”,“办理团练,任意苛派,动辄监押;又倒悬人手足于木架上,或重杖而洒以盐水”,“种种酷刑,无非为索贿不遂而设”。永宁州(今永福县一带)州官李鸿宾外号“李五百”,恶名远扬。其办案动辄打屁股,有理无理先打五百板,经常打完还不知道被打者姓甚名谁。
面对如此腐败的吏治,连广西巡抚柯逢时也不得不摇头叹息:“广西匪乱,由于吏治不修……”
3 李立廷炮轰郁林城
1895年至1898年,广西中部柳州、浔州,南部郁林州、梧州府等州县,均爆发了会党、游勇反清起义。其中1898年(戊戌年)发生于桂南七州县的“戊戌之变”,让清廷闻之色变。
谈到“戊戌之变”,离不开一个中心人物——李立廷。
李立廷(1863~1934年),字仕朝,广西陆川县平乐圩大园村人。年少时的李立廷,便对父亲早年参加太平军起义那段往事充满神往,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青年时代,便以“广交友、性豪爽、嗜武术、娴拳棍”闻名乡里。他在平乐圩借开“宝馆”(赌馆)之机广结会党,组成“三点会”。所谓“三点”,据称暗含“滅满清”三字的“三点水”旁。
面对“三点会”暗流汹涌,最早感觉到威胁的是地方上一群地主、豪绅。邻村石狗寨陶有芳家财大气粗,曾因争坟山与李家诉讼成仇,便将李立廷结会之事密报至郁林州(今玉林)衙门。知州黄桂丹也感觉李立廷“图谋不轨”,即派人前往查办。李立廷闻讯躲藏起来。官差抓不到人,便将李的胞兄押回去交差。救兄心切的李立廷立即与容县、北流、兴业、贵县等地会党首领接头,约定同时举旗造反。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初四日,李立廷与副手廖十八聚集2000多人带头“起事”,先占平乐圩,后克石狗寨,杀了陶氏一家,随即占领陆川县城,活捉知县。起事如此顺利,激得北流、博白、兴业、容县等地会党斗志昂扬。刘凤云等随即向北流县城发起攻击。由于“变起仓猝”,加上守城官军“通匪”,会党武装于初八日夜由南门攻入城中,杀了知县金佐基。谢三妹等随之攻克兴业县城。容县也很快被会党武装占领。
此时的李立廷,声望大振,一呼百应,率领着十万人马浩浩荡荡向郁林城进发。五月十八日发兵,经两昼夜激战,城外官府据点被一一扫平。州城周围数十里范围内所有村庄皆高竖红旗,大书“替天行道”、“反清复明”、“吊民伐罪”等标语。遍及乡里的会党成员人人臂缠红布,自称“转红”。途中相遇,互称“契弟”,统尊李立廷为“大哥”。
李立廷抓住时机发布文告,语句虽直白简单,却极具鼓动性——
州官老黄,作事荒唐。不凭父老,只听有芳。虐民为盗,逼我猖狂。告尔百姓,毋用惊慌。扫平天下,福寿而康。
陷入重围的黄桂丹心里发慌,马上释放李立廷胞兄,乞求休兵解围。重兵在握的李立廷,此时志向早已不只是夺回兄长,对郁林城攻得更猛。无计可施的黄桂丹只得依靠城中豪强欧德芳等出面应战,连官印都交出来,任由欧德芳等“便宜行事”。
与陆川、北流等县城不同,郁林城城墙基高墙厚,炮楼高耸,垛子林立,易守难攻,欧德芳等率官军拼死抵抗。为防内应,城中守卒及百姓,只要身上带有一块红布,便会被拉去斩首。城围解除后,清理埋在城内的尸首,竟如“山积”。
攻城义军也曾经有一次极好的破城机会。他们拖来一门重达三千多斤的生铁大炮,架在城外对准北门城墙轰了一炮。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几个城垛应声坍塌,城墙也被炸开一道宽达四五寸的裂缝,守城者顿时惊慌失措,作鸟兽散。可惜发第二炮时,炮弹竟在炮筒里爆炸,义军炮手死伤惨重,慌乱之中没有组织力量乘势攻城,给了守军调集兵力、修补城墙的喘息之机。
郁州危在旦夕,浔州、梧州两府亦受威胁!消息传到北京,朝廷震惊,立即电饬两广总督谭钟麟、广西巡抚黄槐森“星速剿办,毋任蔓延”。六月,广东高州镇总兵潘瀛带兵进入广西,在地方团练呼应配合下,夺回陆川县城。广东绥远军也星夜兼程,赶至郁林州附近福绵圩,与守城的团练里应外合,夹击李立廷。
当地史志简要记载了最后的结局:“立廷率党巷战,死千余人”,最终寡不敌众,“解围走”。潜回家乡后,李立廷化妆“潜由北流坡二里过(广东)信宜、罗定,奔出南洋……”
想着朝廷悬赏捉拿李立廷的数万两银子,驻防龙州的广西边防督办苏元春最终找了个替身,宣布李立廷已被“就地正法”。
李立廷“戊戌起义”时间虽短,但来势迅猛,将官府打了个猝不及防。当时的清廷,甚至不相信李立廷一群“乌合之众”能有这么大能耐。《清德宗实录》录载的“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初十日谕”认定:“广西匪徒,闻系孙文党羽。匪首李立廷出安民伪示,洋报内载孙文办理转运,暗中主谋,集股购械,分股窜扰”。硬把孙中山的革命党说成是李立廷的“帮凶”。
其实,李立廷起义时,虽然也引起了当时兴中会成员的关注,并派人前往联系。但还没等接上头,起义就被镇压下去了。只身逃往南洋的李立廷,却在国外接受了孙中山的革命思想,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在广州见到李立廷时笑道:你回广西后要对广西人民说:现在不要反了,要好好支持我们革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