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稿酬
六六诉《读者》擅引微博
《读者》:这是误会
5月3日,作家六六在微博中称《读者》杂志“在我多次公开声明拒绝他们家转载和刊登的基础上,依旧转载且不付稿费”,并称已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读者》杂志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是一场误会。
六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读者》杂志2007年要我签一份签约作者的合约,被我拒绝了。之后他们就不再遵从约定付稿酬。做生意要你情我愿,我有选择权和知情权,更有拒绝合作权。在我多次跟他们的编辑声明拒绝转载文字之后,他们从此再转载文字就不付稿酬也不通知我了。我在2008年的博客文章、2010年的微博上都有公开声明。”她还透露,“曾有一次说,他们愿意回到原稿酬,希望我继续供稿。我说,我和你之间的问题,不是几百块钱的问题,是我从不跟我不信任的人合作的问题。”
昨日,读者杂志社主编富康年向记者表示,“六六肯定误会了。我们和《读者》(原创版)是两份不同的杂志。而我们刊发的是她的言论,是极短的一句话。这与文章不同”。而有网友在六六征集线索后提供的数据也表明,《读者》2011-10(5月下)第17页“言论”栏目中有一条:“女人从求新、求变、求美到求舒服的时候,就是老了——六六。”
另据记者了解,《读者》(原创版)曾刊发过六六14篇文章。不过,该刊主编张笑阳昨日向记者表示,“我们以前是和六六合作过。不付稿酬,没有的事。我们也没有未经许可就用她的文章”。而六六并未提供“转载文字不付稿酬的证据”。
六六昨天对记者表示,希望通过法律解决此事,也填补此方面法律空白。张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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