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轶群
推荐至人民微博: 用户名: 密码: 看看微博 在周作人向哥哥鲁迅递上绝交信的前两天,即1923年7月17日的日记,还被他用剪刀剪去了10个字左右,显然是与兄弟反目有关的语句。如果这10来个字在,真相也许早就大白。
四
悬疑重重的周氏兄弟失和案,除了这些见于文献的内容,还有一些更为离奇的传说。
好几年前,我听到这样一个说法:鲁迅和周作人在东京结识羽太信子时,本是鲁迅爱上了羽太信子,并且两人建立了恋情;然而鲁迅有订婚已久的朱安在先,他无法逆拂母亲的心愿抛弃朱安,又舍不下真爱的羽太信子,就与羽太信子串通,精心设计让弟弟周作人娶了羽太信子,这样他既可以遵守婚约娶朱安,又可以在家中日日看到羽太信子!
从此他把最常用的笔名定为“鲁迅”:“鲁”取自他挚爱的母亲名字鲁瑞,“迅”即取自羽太信子名中的“信”。在南方方言里,这两字读音一致。这个笔名就是他的爱的宣言。
然而明嫁弟、实嫁兄的羽太信子后来真的爱上了这个弟弟,对自己嫁给他只是一场与其兄合作的“阴谋”而深感良心不安,就要求鲁迅断绝和她的暗中往来;鲁迅不愿,羽太信子无奈,就把婚姻真相告知了周作人,于是引起了八道湾胡同11号里的天翻地覆和周氏兄弟的终身绝交。
这个故事的情节之精彩,不但超过了鲁迅的任何一篇纯文学范畴的小说,而且连琼瑶的通俗言情笔力也要自愧不如。在这个离奇的故事中,鲁迅多情善感、心思深密、行为荒诞而阴暗至极,叫人大吃一惊又啼笑皆非。
家事成为公案,个人隐私成为研究破解的对象,这是名人的待遇,也是名人的代价。不知因深邃敏锐而灵魂永远不能安息的鲁迅,会以怎样的目光看待后世对其家事的不休言说?
主要参考文献:
《民国十五疑案》, 张宏、张晨怡著,中华书局2006年4月第1版;
《鲁迅与朱安》,叶卉,1998年第6期《名人》;
《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王晓明著,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
《鲁迅史实研究》,蒙树宏著,云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8月第1版;
《周氏兄弟》,孙郁、黄乔生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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