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体的制度困境
□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 吕岩松
《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成了一个典型的案例。透过它,我们看到西方传媒、西方社会所面临的滥用自由困境,伦理道德困境,社会文化庸俗化、低俗化困境,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困境以及整个社会的体制弊端、民主制度困境。我重点谈一下西方媒体的制度困境。
长期以来,西方媒体与政府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媒体集团特别是跨国传媒巨头不仅直接控制和操纵新闻媒体,还与政界、商界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来更好地维护各自利益。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制衡。为扩大影响,巩固地位,政界人物拉拢、利用甚至取悦媒体;为获取媒体舆论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对媒体的一些不当之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媒体不惜采用窃听、贿赂等非法途径获取独家内幕消息,争取有利的政策支持。西方民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媒体绑架民意、民意胁迫政客、政客勾结媒体”这个难以解脱的恶性循环。
窃听丑闻并非西方媒体罔顾社会责任、滥用新闻自由的偶发事件。它折射出西方媒体发展及民主体制遭遇的制度困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部反面教材。它提示我们要进一步引导国内媒体健康发展,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正确认识新闻自由的内涵和外延;要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媒体自律,提升社会责任感。
任何自由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毫无限制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一种权利,但它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旦无限夸大这种权利,将其绝对化,它反过来也必然会伤害新闻自由本身。自由和责任总是相伴而生。自由精神应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正因为如此,自由精神才是美好的精神。我们所讲的新闻自由是一种内含责任的自由,是一种被赋予政治使命的自由。新闻事业应该为国家的稳定发展、民族的团结富强而服务,新闻自由必须基于这样的前提来实现。
西方新闻理论与实践存在巨大差异和矛盾
□新华社原副社长 马胜荣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境外和西方许多媒体和新闻院校推崇的主流新闻理论只强调新闻传播的客观公正性和媒体本身的独立性,而不谈实现“客观、公正”传播的条件,因此,从本质上看,他们所称的“客观、公正”是不存在的。窃听丑闻反映出西方新闻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巨大差异和矛盾,再次引起了我们对西方新闻理论本质的一些问题的思考。
无限夸大所谓的媒体“公器”作用,否定媒体明显的政治属性,自诩媒体是公众的代言人。从西方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有168年历史的英国小报《世界新闻报》属于财大气粗的新闻集团,同英国政界人物、警察等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这些联系究竟达到什么程度还有待调查,但是从《世界新闻报》的这些做法可以看出,它所宣称的“独立”立场显然是虚伪的。
为了追求在经济上获利,《世界新闻报》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上至英国王室、政治家,下至阵亡军人和恐怖袭击遇难者家属甚至失踪女孩等进行窃听,以扩大自己的发行量和争取广告份额,充分表明了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这家报纸的目的。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所谓的“客观、公正”和“独立”只是一种空洞的标榜。
以捍卫“自由”为名,滥用“新闻自由”。境外和西方不少媒体常常以“自由”和“人权”卫士的面目出现,《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表明,一些自称为“自由”和“人权”卫士的媒体正是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为获得本身的利益而无限制地侵犯他人的尊严和隐私权。
《世界新闻报》窃听事件和由此揭露出来的问题反映出西方新闻机构和新闻院校所宣称的新闻传播“客观、公正”的理念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巨大距离。我以为,中国媒体和新闻教育机构可以继续认真观察和分析这一并不孤立的事件,并且从这些事件中不断地深入思考和认识有关新闻传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自我标榜 不堪一击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原播音员 葛兰
对《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我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一些情况。其中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女孩被绑架杀害后,她的电话语音信箱被窃听,部分信息被删除,使得她的父母一直误以为女儿还活着,使警方失去调查的目标,而窃听电话并删除信息的正是《世界新闻报》所雇人员。据媒体报道,还有更多的人发现自己的电话被窃听,而且这种行为长期存在并无人去管。这一事件及其背后的丑闻暴露出西方国家一贯标榜和自我吹嘘的新闻“客观”、“公正”和“尊重人权”是多么不堪一击。作为一名一辈子从事新闻工作的老广播人来说,我对这种行为十分鄙视,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不应是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应该受到全世界舆论的谴责和批判。
新闻要用事实说话,要实事求是,要反对说大话、说不切合实际的话,切忌报喜不报忧。这方面,在“大跃进”时期和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也有许多深刻教训值得汲取。正因为如此,新闻工作要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新闻要真实、客观、公正,新闻工作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三贴近”,要有高尚的职业情操和职业道德,这是我们对新闻从业人员的一贯要求,而新闻工作的公信力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任何违反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行为都会受到社会和业内的谴责。
现在社会上很浮躁,也影响了一些新闻从业人员,为了猎奇、吸引眼球和赚取媒体的经济利益,刊登一些虚假不实、低俗的报道,这些与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相去甚远。《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加强对青年新闻工作者的教育非常重要,老一代新闻工作者应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把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对西方媒体“尊重人权”的极大讽刺
□北京青年报社社长 张延平
最近发生在《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不仅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西方媒体所谓“尊重人权”的虚伪,同时也警醒我们在媒体市场化的大潮中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
窃听丑闻是对西方媒体所谓“尊重人权”的极大讽刺。一直以来,西方媒体强调“尊重人权”、“尊重个人隐私”,还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手划脚。而窃听丑闻极大地讽刺了西方媒体所谓的“人权”和“自由”,他们不仅违背了新闻伦理,冲破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底线,更侵犯了人类基本人权中的隐私权。我们不禁要问,《世界新闻报》采取窃听的方式获取新闻,他们要维护的是谁的权利?谁的自由?
窃听丑闻是西方媒体为追逐经济利益而不择手段的结果。《世界新闻报》采取窃听方式获取新闻,不是近些年才有的事情,也并非没有被发现过,他们的“皇室记者”乃至副总编辑都曾因涉案窃听而被捕。为什么西方媒体记者会冒着践踏道德底线和触犯法律的巨大风险,去干那些无法面对公众的事情呢?最重要的原因是背后的经济利益,是把经济利益摆在了人权与自由之上。而西方媒体的管理者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仅采取默认的态度,还会给予这些记者丰厚的回报,从而刺激更多的记者去冒险、去越轨。
窃听丑闻也为中国媒体敲响了警钟。这些年来,中国媒体在一些采编手段、经营方式和管理办法上正逐步与国际接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媒体是党的舆论阵地的特殊属性,坚守我们应承担的舆论引导的社会责任,尤其要加强编辑记者队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教育。
撕下西方“新闻公正”的遮羞布
□光明日报社国际部高级编辑 汪嘉波
驻外期间,几家西方媒体或者是俄罗斯、中亚5国以及外高加索3国一些有西方背景的媒体偶尔会对我进行电话采访,或者是约写有关中国问题的文章。但是,如果是实话实说,或是旗帜鲜明地站在中国立场上发表评论,这些口头采访或约写的文章最后多半会泥牛入海。稿酬或许可以发给你,但文章是发不出去的,因为“政治上不正确”,“不合编辑部的心意”。西方媒体是很“讲政治”的,意识形态是它们牢不可破的根基。
长期以来,西方媒体打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幌子,利用其在国际舞台上的强大势力,采取不客观、不公正、不独立的新闻报道手段不断矮化、丑化、妖魔化中国,对中国的进步和崛起抱有不加掩饰的敌意。在国际政治语境的背景下,西方媒体沦为政治工具的本质已经暴露无遗。而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一些媒体人还盲目推崇西方的新闻自由。发生在英国的窃听丑闻再次告诉我们,西方新闻观所鼓吹的客观、公正、独立是多么虚伪。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捍卫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理直气壮地揭露和抨击西方新闻观在实践上所暴露出来的虚伪本质。
对我们中国新闻工作者来说,“窃听门”是生动的一课。恰是在报道窃听丑闻的过程中,中国的记者编辑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立场观点,对英国媒体丑闻提出尖锐的质疑:西方“民主制度”怎么可以允许新闻机构只追逐商业利益?怎么可以允许大众传媒工具转变成垄断性质的“媒体帝国”?“窃听门”乱象的源头在哪里?到底是谁给窃听丑闻的发生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又是谁让媒体成了政客和商人们争权夺利的工具?
这些质疑引发的思考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极其重要。窃听丑闻让我们有机会观察到西方大众传媒的生存状况,有机会与西方众多有良知的媒体人及其他行业的知识分子一起,撕下西方“新闻公正”的遮羞布,揭穿西方“新闻自由”的画皮。
窃听丑闻暴露出西方媒体逐利本质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播音员 海霞
窃听丑闻事件直接暴露出当今西方媒体逐利的本质以及西方国家长期以来所标榜的所谓“自由”、“公正”、“人权”新闻观的虚伪本质。
窃听丑闻表明,包括《世界新闻报》、《太阳报》在内的大多数西方媒体是以逐利为目的,这种逐利性使其难以做到所谓的“真实客观”。在西方既有的市场体制和新闻体制下,媒体的逐利性导致其新闻报道根本不可能做到一直标榜的“纯粹、独立和客观公正”,实现自我约束非常困难。
窃听丑闻是对西方“自由”、“人权”理念的巨大讽刺。任何“新闻自由”都必须在法律和伦理的框架下运行。西方媒体一直宣扬他们对人权保护的重视和关切,动不动就拿人权问题指责别国。在这起窃听事件中,一些西方媒体以知情权为借口,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公然大肆侵犯公众的隐私权,据一些英国议员的说法,“截至7月22日,有1.28万人可能受到影响,而潜在受害者人数还在继续增加”。由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以各种手段窃听窃取公民信息、大肆侵犯公民隐私权,在西方一些媒体内部不仅早已不是秘密,而且还大行其道。
窃听丑闻也曝光了西方一些媒体和政府之间的“暧昧”关系。西方媒体号称是“独立于政府的力量”,但实际上它们与西方国家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往往成为政府“隐性宣传”工具。为了双方的商业和政治利益,一向宣称“民主、人权”的某些国家的政府,没有尽责地保护公民权利不受侵犯,反而容忍这样的事情在自己眼皮底下不断发生。
这起窃听丑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守新闻工作伦理道德底线。
媒体公信力、影响力和传播力的重要性
□京华时报社总编辑助理 苏宁
号称发行量最大的英语报纸之一、有着168年历史的《世界新闻报》于2011年7月10日停刊,不是因为经营不善,不是因为网络的竞争威胁,而是因为涉嫌窃听罪行。
《世界新闻报》最后一期社论的上方印有“世界上最伟大的报纸,1843~2011”字样。但是,它的窃听行为不仅公然违反英国报业的自律守则,而且明显涉嫌违反法律和侵犯人权。它为了疯狂追求刺激性新闻而突破法律和道德约束,最终走上穷途末路。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宣扬新闻自由的西方国家还是西方媒体而言,“伟大”是不能自封的,超越法律和道德的“新闻自由”下场是可耻的。这起事件让我们认识到: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新闻自由也不例外。
《世界新闻报》的窃听丑闻暴露了西方国家一些新闻媒体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附庸,而不是西方所自我标榜的公众利益代言人。其窃听事件充分说明,很多西方媒体的价值观实际上就是逐利。“自由”和“人权”,不过是他们可以用来获得销售额的虚伪标签。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很有可能是新闻集团对《世界新闻报》窃听行为的姑息纵容,使这家以低俗新闻报道起家的报纸最终倒在了涉嫌犯罪的道路上。无论其背后有怎样复杂的政治、商业原因,都说明对所谓独家新闻不择手段地追求,一旦触犯法律底线,注定为法治社会和伦理标准所不容。
对照这起事件,我们更加认识到媒体公信力、影响力和传播力的重要性。其中,公信力是基石,它不仅来自准确、权威的事实报道,也来自对法律的遵从和对道德的恪守。在合法地获取新闻方面,仅仅依靠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自觉是不够的,必须对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进行正确的行为指导、加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才能确保新闻事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在认识中比较 在比较中反思
□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 尹韵公
不管最终结果将会怎样,实际上全世界所有媒体几乎已经达成共识:窃听丑闻必定成为当代传媒的最大耻辱,必定成为西方国家传媒的最大污点之一。窃听丑闻的不断深入,促使关注不断深入,也促使人们对西方传媒的认识不断深入,在认识中深入比较,在比较中深刻反思。
反思之一:传媒政策与国情紧密相连。默多克在传媒领域打拼多年,转战多国,经验丰富而老到的他为何栽倒英伦?英国传媒环境拓展了默多克的事业与辉煌,但终究也毁坏了默多克的事业与名声。默多克在澳、美、英的传媒经历告诉我们:尽管澳、美、英3国的价值观基本相同,但在价值观的政策显现方面还是有着不同,甚至有较大差异。这种不同和差异,与一定的国情紧密相连。也就是说,任何国家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发展水平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传媒政策。任何国家不能将自己的传媒政策强加给其他国家,更不能据此指责和诋毁其他国家的传媒政策。任何脱离国情、脱离实际的传媒政策必定会造成传媒失控和传媒灾难。
反思之二:新闻自由与责任紧密相连。窃听丑闻引发的最多议论是如何诠释新闻自由?如今,人们已普遍认识到:挥霍新闻自由、滥用新闻自由才是对新闻自由的最大侮辱。没有社会责任的新闻自由是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只有注射了社会责任的血液,才能强身健体,不至于被商业利益的铜臭味熏倒。可以说,社会责任是新闻自由的必要成分,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具备了社会责任,新闻自由才能健康正常地前行。
反思之三:媒体不能助恶。最近10余年来,由于西方传媒业的残酷竞争,使得报业陷于恶性循环之中。明知从俗不对,但为了商业利益,追逐利润,不惜低俗、庸俗和媚俗,在“三俗”的泥淖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收获的却是公众的信任危机。
西方新闻自由观 虚伪到了极点
□中宣部政策研究室原主任 刘祖禹
新闻集团罔顾法律禁区和道德底线,以扩大、满足公众知情权(其中有不少是为了满足某些社会成员偷窥他人隐私的癖好)为借口,派出大量新闻侦探、新闻线人、新闻鹰犬以及狗仔队四处活动,采集新闻。他们打探名人名媛、政界要人、王室成员的隐私、秘闻、八卦,并加以编选、构想、臆测,炮制出海量黑色、灰色、黄色、桃色……各色具备的信息或新闻。这些信息或新闻耸人听闻、煽情蛊惑、吸引眼球,表明新闻传播人信息超强流通。一扇一扇的“窃听门”、“窃听窗”在默多克控制的媒体上开张着,其实何止《世界新闻报》一家?在卖点第一、商业利益最大化的指挥棒下,尽管他们也常常用社会责任感来包装自己、褒扬自己,但实际上早就统统抛诸脑后了。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丧失了最起码的新闻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西方新闻观、西方的新闻自由观,真是虚伪到了极点。
但是在新闻观和新闻自由的问题上,西方却从来都是以“教师爷”自居,不断教训、指责别人,尤其是指责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中国新闻界。在我们内部,在新闻业内外,对于西方以其新闻观对部分从业者的灌输以及对我们新闻观的指责也有着积极的呼应。
因此,默多克新闻集团窃听丑闻事件是我们在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学中十分难得的反面教材之一。它对于我们的教育意义在于,在我们新闻队伍内部一定要切实地、大力地加强新闻自由和新闻的社会责任在原则上是一致的教育。通过窃听丑闻事件,人们将进一步加深这样一个认识:从来就没有无限制的、绝对的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终将受到相关法律规范以及社会责任的制约。
社会责任意识,这是当下全社会的稀缺物资。新闻界、学界、文化界、商界以至政界多多少少咸然。我们在新闻业内,运用各种方式、手段加强这方面意识的教育,对于发展、振兴我国的新闻业,更好地培养、造就我们自己的新闻队伍,取得广大公众的信任至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