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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走出去”与“修内功”

2011年10月15日 06:1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以我个人在西方从事中华文化传播工作以及在国内长期调研经验来看,要实现文化更好的“走出去”,需要解决好我国文化事业建设中的一些问题,简而言之,根本的是要修炼“内功”。

  首先,要坚持文化输出的内容主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增强文化自信。在西方文化输入的强力冲击下,相当多的人漠视本国传统文化,甚至对传统文化嗤之以鼻。这种现状及其引发的传统文化市场萧条,严重打击了国民对本国传统文化的自信。在西方传播中华文化的经验告诉我,中华传统文化不但在世界上有市场,而且更能呈现“异文化”吸引力,也只有依赖传统文化的厚重土壤,文化“走出去”战略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文化自信心的缺乏,是目前我们的文化产品对外输出数量、种类严重不足和整体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对传统文化自信心的重建,需要强有力、全方位、长期的提倡和引导。

  第二,应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长期开展全民传统文化教育,从根源上与西方文化输入争夺话语权,坚固本国文化阵地,在最广大的范围内培养本国文化产业的消费群体。文化通常以渗透的方式传播,处在什么样的文化环境内,对消费者选择何种文化产品有着决定性作用。只有从长远出发,从基础教育和基层文化建设开始,建立良好的文化环境,从根本上获得人们对传统文化精神的认同,才能使本国文化声音不湮没,文化精神不迷失。

  第三,要科学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完整、妥善地保护和抢救,是其实现更大文化产业效益的前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不能只顾短期利益,匆忙地与产业经济结合,比如一些优秀文化遗产与低端旅游经济的粗劣结合,或在时机不成熟时匆忙地将艺术团体抛向市场,实际上是短视和浪费资源。要摆脱万事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误区,是否能带来经济效益不是划分保护力度的标准。

  第四,文化“走出去”要注重文化产品的包装形式,注重输出成型产品,建立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国文化品牌。目前我国文化产品的输出,很难说有形态上“成型”、产业上成熟的案例。我们在世界各地建立的数百家孔子学院,近年来在中华文化“走出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其内容仍旧以对外汉语教学为主,输出书法、国画、戏曲等文化基础类、元素类的初级产品力度尚不大,相比于发达国家成型文化产品,显得分散薄弱。很多产品在包装形式上与国际先进水准相差甚远,每每出现中国题材、外国制作、世界传播,令人惭愧。要突破这一现状,必须给予文化艺术工作者更大的创作空间,给予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更大的自由。

  “走出去”的文化离不开它的根源,缺乏肥沃土壤和优良生长环境的文化,即便能“走出去”,也一定“走不远”。只有从长远的、战略上的意义出发,从本国文化建设的自我完善做起,文化才有可能健康地“走出去”,并且走得更远、更好。

  (作者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剧研究中心主任 孙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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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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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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