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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拟规定历史街区拍电影需签协议

2011年10月19日 16:20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浙江衢州市有北门街和水亭门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目前,衢州有关管理办法拟规定,在经统一整修后的历史街区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其他影响街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保护建筑活动的,应当制定保护方案,经批准后与保护机构签订保护协议。

  “规划部门将会同文广部门负责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等的审批管理。”衢州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同时这两个部门还将负责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报批工作,建筑物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改变建筑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等的审批。

  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历史街区、损害被保护建筑;禁止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保护建筑;禁止在保护建筑、公共设施上任意涂写、张贴;禁止破坏道路、绿地、亮化等公共设施;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和其他对历史街区构成破坏的行为;禁止在历史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吴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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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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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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