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官网日前贴出《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因为有“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的内容,《金陵十三钗》被认为将成为“意见”的首个受益制片方。
此外,“意见”主要内容还包括:影院年度地产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年度票房的15%;影院以签约形式加盟院线的,签约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电影院广告放映经营权逐步回归到电影院,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等。尽管该文件并非法律条文,不具备强制执行功能,但仍在业界引发巨大反响。有关人士认为,这是相关部门试图寻求电影市场发展的动态平衡。
“意见”的出台背景,除《金陵十三钗》与院线方就票房分账问题产生的冲突外,更有电影制片方和放映方都面临的巨大压力。它被认为除有望进一步平衡电影制片与发行放映的利益分配水平,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电影投资与回报体系外,还可能降低影院建设和经营成本,减少影院建设激烈竞争造成的后续经营不利影响,最终促进国内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 邵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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