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梁婷/文 何龙/图
近日,著名作家王蒙做客深圳“华联大讲堂2011”,开讲《传统文化中的几个问题》。学富五车的王蒙不仅讲起中国文化来头头是道,说起自己的人生故事也是兴头十足。在演讲之前,王蒙接受了深圳特区报记者的独家专访,与读者分享他的写作经验与做人“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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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自己”成为王蒙近年的工作
从1953年写《青春万岁》起至今的58年岁月中,写作一直是王蒙生活、工作的“主旋律”。早年,人们最熟悉的是他的小说,而从2006年开始,读者却发现他的写作悄然发生着转变。从2006年至2008年,他连续出版了自传三部曲,而本月,他又为他的第四部传记《一辈子的活法》到处签售。“写自己”,似乎成为王蒙近年来的核心。
听到记者的话,王蒙忍不住“喊冤”:“其实我的小说创作一直没有中断过,2009、2010年都在《上海文学》和《收获》上发表过小说,另外,在报纸上连载的《尴尬风流》也一直没有停过。只是它们影响力没那么大罢了。”
但王蒙毕竟还是有小说情结,今日他在文坛上的地位也是靠小说奠定的。“说到底,最大的快感还是写小说。”王蒙向记者透露,他很快就会将手上这些写作告一段落,从明年开始,“重新回到小说里去”。
在王蒙看来,文学是个艰苦的劳动。如果拒绝艰苦,等着天上掉杰作,那比天上掉馅饼还难,几乎不可能。虽然,也有作家能做到“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但那都是建立在勤奋写作的基础上。天才也是汗水加泪水得来的。这么多年来,我的经验是尽可能深入地思考,然后提炼出文字表达出来。”
目前以网络文学为主的新生代文学,展现出与传统文学写作方式迥异的情况。比如,高速的更新速度,膨胀的作品容量、众人皆可发表建议的情节走向,当然,还有流水般的可观入账。问起这些,王蒙笑着摆摆手:“我看得很少,但文学有百种样式,作者与读者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们如果能各取所需,我也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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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老庄是为了填补年轻时的缺憾
除了自传外,这两年王蒙最大的精力是摆在经典解读上,一口气出版了《老子的帮助》、《老子十八讲》、《庄子的享受》、《王蒙的红楼梦》等书。有些人说王蒙毕竟年岁已高,因此开始逃避现实,躲进故纸堆里。对此,王蒙一笑置之:“那是大错特错。我参加电视访谈节目,给报纸写时事评论等,都是直接针对现实问题的。”
对经典解读的写作,王蒙坦言是给年轻时的自己的一个交代。他刚开始读古代经典的时候是小学,上中学之后就很少读这些了。其中《庄子》中的生僻字太多,小时候很多认不准,所以只有这翻一点儿那翻一点儿。之后经过半生政治运动,这些书更是无法涉猎。现在他已经活到“随心所欲”的年龄,过去所经受的缺憾都能一一弥补过来。
“实话实说,我解读古典书籍是因为兴趣,并不是因为我要提倡老庄。有人以为我是老年之后倾心于老庄,或者准备当老道,那不是,我是因为文学的兴趣。”他甚至幽默地说,“如果我真的信的老庄,我可能连新书发布会都不会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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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要保持“有距离的阅读”
王蒙的新作《一辈子的活法》,在书封上大大地写着几个字:“一部教人趁早活明白的人生大书。”但实际上,每个人的“活法”都是别人教不出来的,聪明如王蒙怎会不知?“其实,我并不认为一本书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看书主要还是积累自己的沉淀吧,让自己更从容一些,不完全被当下所控制。”
深圳是个生存压力很大的城市,此打拼的大批年轻人,也在迷惘中寻找自己的方向。王蒙奉劝深圳的年轻人“要学会自我解压”,但解压的方式不是只有喝酒蹦迪,还要拓展自己的精神空间和文化胸怀。“我主张读一点和自己眼前处境、工作保持距离的书。比如你在工厂工作,也可以读读北极探险的书,这样能让你的精神空间不断拓展,不至于自己在自己身边圈地为牢。”
这正是王蒙坎坷一生得出的其中一个经验。他告诉记者,在他最晦气、最不顺利的时候,喜欢读李白、狄更斯、雨果和老庄,它们能放大他的眼界,不至于让他对眼前的困境钻牛角尖。
“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风度。我们这个时代之所以出现一些浮躁的风气,很重要的一方面,是一些人不读书,缺乏应有的风度,缺乏对事物的专注之心。”王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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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说得溜溜的
也许除了他的书之外,大多数读者了解他是通过他做客《锵锵三人行》,在那里,他思维敏捷、伶牙俐齿,令人感叹:这个老头不简单。在中国,很少作家能像他那样,有着金刚笔头的同时,还拥有三寸不烂之舌。据了解,去年一年他讲座的数量是60多次,相当于一个大学的一个专业的教师,平均一周两三节。
这次他来深圳“华联大讲堂”开讲,在两个小时的演讲中,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泛道德论”、“泛哲学论”和“泛相对论”,博得了观众们的阵阵掌声。
而他令人惊讶的还不仅此,他还现场秀了一把他的英语。在说到“泛哲学论”时,他举例古话中的“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说明在中国人看来“治国”这件公共大事与“修身”这件私人行为有着内在的共同之处的。“泛哲学论”的好处是让国人骨子里有着一种“大局观”,但这种观点在逻辑上却漏洞百出。“但你别以为这是中国的专利,我们来看看奥巴马当初选总统时的话吧:One voice can change a room and if one voice can change a room then it can change a city and if it can change a city it can change a nation。一个声音能改变一个国家吗?这其实是忽悠。”
在场观众都被他流利的英语所折服了。但很少人知道原来他的英语是自学的。1980年,46岁的他去美国做学术交流。在旧金山转机去其他城市时,不懂英语的他不知道在哪个登机口上飞机,问机场的工作人员,可没有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从那以后,王蒙痛下决心学英文,每天背30个英语单词,一有时间就练听说读写。现在到国外,他已经可以用英语演讲了。他笑称:“那是恶补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