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可凡日常无肉不欢 质疑李渔食肉堵塞心窍论断
曹可凡
如今上流社会精英人士请客吃饭不外乎“鱼翅,鲍鱼,燕窝”三大法宝,唯有如此,方能显出宾客之尊贵与主人之阔绰,像红烧肉,炸猪排那样的家常小菜是决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仿佛那些菜肴总是和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挂起钩来,即便要吃,也属换换口味性质。
其实,从小到大,肉,特别是猪肉,一直是我们餐桌上的“通天教主”。记得在“文革”极端困厄时期,母亲也要在菜中加有限的几根肉丝,以打牙祭。但不知为何,人们一直对“食肉者”带有偏见。《左传·庄公十年》就说:“肉食者鄙。”李渔在《闲情偶记》中特别指出,这里所讲的“鄙”不是鄙在吃,而是鄙在不善智谋。他进一步解释,“食肉之人之不善谋者,以肥腻之精液,结而为脂,蔽障胸臆,犹之茅塞其心,使之不复有窍也。”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肉这东西太多肥腻,油脂凝结起来,堵塞心胸,继而心就好像茅草塞住一般,不再开窍。李渔的依据是老虎虽为百兽之王,但生性愚钝,“虎不食小儿,非不食也,以其痴不惧虎,谬谓勇士而避之也。虎不食醉人,非不食也,因其醉势猖獗,目为劲敌而防之也。”老虎居然傻到连小孩和醉酒者都不敢吃,就是因为非肉不食,心窍阻塞。相比之下,那些以草木杂物为食的野兽却更为狡猾。我于动物学是外行,但对李渔这一论断始终将信将疑。
古往今来,无数文人墨客都对食肉情有独钟,东坡居士公开宣称“宁可居无竹,不可食无肉。”而且,还不吝笔墨写就一篇朗朗上口的《猪肉颂》:“净洗铛,少着水,柴头灶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梁实秋先生也明确将“狮子头”列为“雅舍食谱中重要的一色。”还专门在《雅舍谈吃》中单列一节,详述其制作要领。
不仅如此,不少书画家也都对食肉颇有心得。张大千曾手书一份“大千食单”,其中便有“红油豚蹄”,“菜苔腊肉”和“汆黄瓜肉片”等多款肉类菜肴。漫画家丁聪生前直到九秩高龄仍一头乌发,每日作画不辍,还照例为《读书》杂志摹划版样。常有记者探询其长生之道。他答曰:“一、吃红烧肉;二、拒吃蔬菜;三、从不运动。”说得大家面面相觑。篆刻书法家钱君匋吃“走油蹄髈”自有独门绝技。他往往反手将筷子插入肉皮与瘦肉之间,蹄髈因长时间文火炖煮,肥肉基本融化,皮与肉相对松脱。因此,将肉皮夹紧后,再翻过手来,只要稍微用点力,几乎半张肉皮便稳稳到手。倏忽之间,肉皮就被送入口中。后来知道,这名堂叫做“反夹筷”,评话名家吴君玉在说《水浒》时曾有提及。程公十发也喜欢蹄髈,不过他中意的是“金银蹄”。所谓“金银蹄”就是将鲜、咸蹄髈各一只,加水,放入砂锅煮至酥烂即可。每每保姆烧“金银蹄”,十发先生便兴奋不已,常常会留客人便饭。某日,家里来了十数位朋友,老先生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劝大家留下享用这道“程家菜”。不料,保姆除了两只蹄髈,什么菜也没准备。结果,我们只得挤在几条原木制成的长凳上,围着八仙桌,把一砂锅的肉和汤吃得精光,而程公自己只得吃几个早餐剩下的菜包子充饥,看到大伙一副狼吞虎咽的模样,有些口吃的程先生不禁怡然称快“……迭……迭……迭能吃饭嘛,才有味道啊!”
本人在生活中也可称“肉祖宗”,几乎“无肉不欢”,还尝试烹制各色肉类菜肴。如“红烧肉”,火候顶顶要紧,时间不够,无法做到肉质酥软;若过头,因水分流失过多,又会显得“木乎乎”,自然不会好吃。有位老克勒传授经验,判断“红烧肉”火候是否得当,不用吃,只要在桌上猛击一掌,若肉块随肉皮微微颤动,说明火候正好。到了夏天,“红烧肉”过于肥腻,可改食“糟白肉”。当然,肉也可以肉糜、肉丁、肉丝为形式入菜。如可将肉糜夹入藕片之中,裹上面浆,放入油锅,炸至表面金黄取出,这就是“炸藕盒”,吃将起来,既有藕的脆香,又有肉的鲜美。苏州人则别出心裁地将肉剁碎后,嵌入鲫鱼肚中,这道菜叫作“肉馅鲫鱼”。据说,周瘦鹃夫子善做此菜。他在《紫兰小筑九日记》中有所记载。
不过,有些肉类菜肴在家中很难制作。“海上爷叔”一道“烧肉”,因其表面香脆,肉里嫩滑而远近闻名,而且待肉上桌后,再浇上些许白酒,点上火燃烧一阵,焦黄的肉被蓝色火焰包围,顿显浪漫气息。品尝这顿“烧肉”,常常让我想起西班牙风格的“烧肉”。马德里近郊的古城塞戈维亚有家以“烧肉”著称的饭店。他们的制作方法是将整只乳猪蒸熟后再放至火上炙烤,故而吃起来脆而不硬,肥而不腻。但客人享用之前,厨师必须要亲自用一只小盘把肉一一切开,分给每位宾客。随后,又把那只盘子当场砸碎,以示吉利与尊敬。
总之,肉虽谈不上是人间珍馐,但嚼在嘴里却感到有种日常居家的感觉,亲切,平和,踏实。
自去年实施“减肥计划”以来,已年余未尝肉之滋味。春节将至,写下这些文字,也算是“望肉止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