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为农民工改称谓带不来体面和尊严
改称谓的确体现出有关人士的积极认识,但如果只是急于为农民工“正名”,却很少或根本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保障农民工权益、增进农民工福祉。那么,即便冠之以“援建者”、“新某某人”等称呼,也只能是徒有虚名,对农民工又有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呢?
1月11日,长期关注公益事业的八位学者、律师联合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籍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1月12日《大河报》)
时值各地两会,不少城市在积极酝酿为农民工改称谓。不只律师、学者,一些代表委员也为此不遗余力,大有把其当作一桩惠及数亿农民工的千秋功业,不办实、办好、办彻底不罢休之势,在深圳就有多名人大代表建议用“援建者”替代“农民工”。然而,我们不禁要问,给农民工改称谓真有那么重要吗?即便改了称谓,又能给农民工带来什么实惠呢?
改称谓的确体现出有关人士的积极认识和看法,但如果只是急于为农民工“正名 ”,却很少或根本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保障农民工权益、增进农民工福祉。那么,即便冠之以“援建者”、“新某某人”等称呼,也只能是徒有虚名 ,对农民工又有何益呢?
长期以来,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都会成为热点新闻,前不久发生的“塔吊讨薪被冻僵”事件即是最好的明证。除此之外,诸如农民工人身安全缺乏相应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屡屡发生,而农民工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教育 、保险等权利,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显然,要解决上述问题,仅仅为农民工改称谓是远远不够的,还须在观念上做出实质性的转变。不可否认,当下仍有不少地方对农民工抱有歧视态度,将其视为城市发展的负担和拖累。在有些人心目中,农民工是素质差的“代名词”,且常常被视为“不稳定因素”。农民工乘公交车遭拒载、逛公园被撵出等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即是其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典型例证。而近日深圳市政协委员唐泰来建议设置生存壁垒,使外来人员“主动离开”,则反映出一些人对农民工的歧视根深蒂固。
城市发展,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民工的功劳。不管是建筑业,还是服务业、加工制造业,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对城市管理者而言,需要认清的是,城市永远不可能离开外来人员而独享现代文明,就像一个人不可能凭借自我的力量飞离地面一样。城市里相当多的脏、重、累及危险系数高的工作,往往由农民工来填补空缺。因此,只有让农民工较好地融入城市、心甘情愿地为城市奉献力量,方可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共同发展。否则,城市发展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综观各地为农民工改称谓的提议,其实质大都是“换汤不换药”,总在此问题上纠结不已也是一种资源浪费。依笔者之见,只要采取有效举措给予农民工足够的尊重和实惠,不给农民工改称谓又有何妨?
邵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