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贤君反贪手段翻新 朱元璋亲自编反腐教材
李志刚
夏朝衰亡,是因为太康骄奢贪逸;商纣亡国,也是因本人和官员贪贿而私放文王所致;周厉王被国人赶走,还是因重用贪臣;吴王夫差被越国灭,也是犯了和商纣王一样的错——贪婪受贿。
可见,因贪亡国的教训数不胜数。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因贪而亡国”的鲜活悲剧,对于后来2000年的封建史,犹如长鸣警钟!于是,历代贤君为了维护自身统治,不仅举起“肃贪”大旗,而且手段不断翻新,真可谓亮点频出、精彩纷呈。
夏初太康失国,太康弟弟编写了《五子之歌》,告诫统治者不要骄奢贪逸。周公作《周礼》,规定把“廉”作为考察官吏政绩的重要尺度。法家管子把“廉”比喻为国家大厦的四根大柱之一,如果任一柱子倒了,那么大厦也就岌岌可危。
朱元璋更是别出心裁,不仅亲自编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反腐教材——《醒贪简要录》,而且教材编写思路很吸引眼球,基本方法就是帮你算政治账、经济账:书里先详细计算官员所得俸禄,如折合成稻谷是多少?按照平均亩产折算需要多少亩地?农民耕种这些地需要花费多少劳力?等等,他希望以此唤醒官吏的良心,可谓用心良苦!
一些开国君王不仅重视廉政教育,更深知“己身正,不令也行”的道理,十分注重以身作则,感化百官。
春秋时鲁国宰相公仪休喜欢吃鱼,但从不接受别人送的鱼。唐太宗李世民患有风湿病,不能住在阴冷潮湿的地方,很长时间他却住在隋朝阴暗潮湿的旧宫殿里。他多次对太子和大臣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感化和教育尽管必要,但同样并非万能!于是一些君王为震慑贪官,强调以严刑肃贪,一是体现在量刑上,惩治贪官比平民重;二是不赦贪官。
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四年大赦天下,罪无轻重,包括死罪,皆赦免,却特别声明:“枉法受财之赃官不在赦列”。宋王朝视贪赃为不赦之罪,并将贪官与“十恶杀人者”同罪。金朝世宗完颜雍也规定:“吏犯赃罪,虽令赦不叙”。
一些王朝特别重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不仅鼓励百姓举报,还鼓励百姓“越级上访”,让贪官无藏身之地。
秦汉时设有“公车司马”官职,专门接待上访直诉者。魏晋以下各朝,正式设置“登闻鼓”,便于百姓“击鼓喊冤”。明朝允许百姓将害民贪官直接越级“绑缚赴京治罪”,若各级官吏敢有阻拦者,全家族诛。
清朝也鼓励百姓越级上告贪官,甚至可直接拦皇帝龙驾,明确规定不允许“截访”,而且严厉警告各衙门,“凡扣压平民上书者,全家族诛”。
遗憾的是,尽管一些王朝“肃贪”亮点频出,甚至出现“允许百姓越级上访、而且对截访者严惩不贷”等非常举措,但无论什么朝代,都没有跳出肃贪“开始重视,中期疏忽,后期放任”的历史周期律。封建社会的本质,决定了“肃贪”不可能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