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华克诉燕娅娅7案未结 专家研讨画照片是否侵权
参照他人拍摄的照片进行绘画创作,尤其是采用写实手法创作的油画与原照片高度相近,这就引发了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绘画者的行为属于合理借鉴,还是属于对他人摄影作品的复制、临摹抑或改编?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专就此话题召开了专家研讨会。据记者了解到,该院正在审理的薛华克与燕娅娅之诉,其中7幅油画的侵权认定问题尚没有结论。专家的意见将会对法院判决产生影响。
现状:如此多的“何其相似”
近几年来,被媒体或网络揭露出的绘画作品参照摄影作品的事件不在少数,尤其是当摄影作品变成油画后,市场价值大增,一幅油画的拍卖价能高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远高于摄影作品,问题就变得更为敏感和引人关注。
对于究竟构不构成抄袭,社会各方包括法律界自己也是争论不一。有人认为是抄袭,有人则认为是再创作。一番讨论过后,结果大多是不了了之。
2011年5月,画家冯明创作的著名油画《总理在汶川》以350万元的价格拍卖。该油画宽2.8米、高1.5米,作品内容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于2008年5月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相似。
据报道,冯明表示其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即赶赴灾区,其间创作了上千张速写、拍摄了三千多张照片,并利用近一年时间创作了油画《总理在汶川》,但承认参照了姚大伟的摄影作品。
冯明称:“油画与摄影是不同艺术门类,通过照片创作油画画面,并不构成侵权,而且,国家领导人形象并不属于摄影者个人所有。”油画拍出后,冯明宣布将拍得的350万元款项全部捐给四川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