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我们最宝贵的“非遗”
红 孩
华夏文明五千年,英雄人物层出不穷。新中国成立六十余年,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英雄人物更是数不胜数。可以说,我们是生活在英雄的时代。在众多的先进人物、英雄人物当中,雷锋算得上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今年三月五日,是雷锋同志因公殉职五十周年,各地将以不同的形式开展纪念活动。
我们纪念雷锋,不仅要学习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品质,还要把他的精神在新的时期进一步发扬光大。雷锋精神,跟焦裕禄精神、铁人精神一样,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就像条条奔流跳跃的小溪,在时间记忆的长河里汇聚成我们民族永恒的文化符号。
曾几何时,在人们幼小的心灵里,就开始被大人灌输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做好事,不留名。曾几何时,学生在雪天里为五保户扫雪、打扫卫生,战士们到敬老院为老人剃头、洗澡、洗衣服。曾几何时,第四军医大学学生张华为抢救落水农民而英勇献身,一度成为人生价值观讨论的中心话题。曾几何时,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公演后,被人们争先恐后观看,再度成为群众议论的话题。我们注意到,在相当长的时间,也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不去研究雷锋的精神内涵,而专门无事生非地研究雷锋到底是公伤还是自伤,他有没有私房钱,他为自己买没买过好衣服穿,甚至造谣污蔑雷锋这个典型是假的!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没有理由不站出来为雷锋说话,为雷锋精神说话。
毫无疑问,雷锋有着苦难的童年。是共产党、新中国把他解放出来,使他成为一名共和国军人。在他的心灵深处,党、祖国、军队和人民群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以随便分割的。这一点我们从他的日记里,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出来。在五六十年代,像雷锋那样的年轻人,怀着对共产党、新中国的热爱,在本职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绩,在社会上乐于助人的普通人到处都是,雷锋不过是那一时期这一英雄群体的一个缩影。毛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固然有伟大的影响力,但如果没有当时全民族整体的时代热情相结合,恐怕也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宣传力量。同时,还有一点不容忽视的是,扶危济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雷锋精神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文化。它的先进性在于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人民群众把其赋予了新的思想内容。正如周恩来总理给雷锋的题词所总结的那样。
近些年,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现象,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逐渐出现危机。典型的如:当有人出现落水、车祸,以至路边摔倒时常常无人问津,更有甚者,还有人竟然喊出救人给多少钱的要求!还有个别医院,当病人急诊急于做手术,因一时交不上住院费、押金而延误治疗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屡见报端。诚然,人分三六九等,出现碰瓷儿、故意讹诈的人总会有,但总不至于处处都是、人人自危吧?去年高考试卷曾围绕诚信出了一道题:甲委托乙购买福利彩劵,结果乙没有中奖,而甲中奖,问乙该怎么办?结果,在考卷上绝大部分同学都写乙要如实告诉甲。而在考试后,很多同学在讨论时则提出不告诉甲,或告诉甲,但甲要出一半钱给乙作为报答。当然,更多的人认为,如果是三五十元也就罢了,如果多就要让对方有个说法。同理,在很多家庭房产纠纷当中,也遇到相似的情况。如此推理则便可得出:小事学雷锋,大事就要因事而议了。想来,这样的推理是非常可怕的。
引申开来,我们过去学习雷锋公而忘私,那么现在是不是就可以公而有私,即公私兼顾了?也可以先私后公,或者是大公小私、大私小公?社会在发展,社会在多元,在过于强调自我价值、自我实现的今天,让所有的人都做到公而忘私、“狠斗私字一闪念”显然不合时宜,但做到不损公肥私应该是道德的基本底线吧?可这底线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在这里,我把雷锋精神提升成一种精神文化符号,无非是在提醒告诫人们:不论社会怎么高科技、市场化,我们已经形成的文化传统是万万不能丢失的。它们是我们民族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当下不是在抢救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吗?我看雷锋精神就是我们最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人就是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