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界委员谈名人故居保护:维修也应拿出方案
■背景:今年春节期间,有一条颇受关注的新闻,就是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除了。面对各界人士的不解、公众的质疑,北京东城区文化委解释称,开发单位是考虑到故居房屋陈旧等原因,进行“维修性拆除”。维修性拆除为哪般?针对如何对待和保护历史名人故居,记者采访了部分文艺界全国政协委员。
冯骥才委员还清楚地记得——那是2009年,他走进位于北京北总布胡同里的梁林故居,甚至胡同里的石榴树与绒花树的模样在他脑中也很清晰。“梁林二人生活的时代虽然早已远去,但他们是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巨人,接近故居里的一草一木、一墙一瓦,我有一种深刻的感动与满足,这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是别物不能取代的。这就是故居的价值。”
梁思成和林徽因,这两位被冯骥才称之为“北京城的保护神”。而在2009年就传出了要拆除他们故居的消息。后来,几经交涉,梁林故居被列为北京城的历史遗产。然而,两年后,还是未能逃过被拆除的命运。“既然已经认定为历史遗产,为什么没有启动任何保护方案与行动,更没人守护?这是相关部门的失职还是不作为?”冯骥才说。
“名人不是传说里的人,是历史中真实存在的。我们对他们的遗产应有敬畏之心,对远去的传统应当有足够的尊重。尊重历史,首要就是尊重真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张廷皓对记者说。
张廷皓委员说,文物法中明确规定,对不可移动的文物进行修缮、保养和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因此,“无论是‘维修性拆除’还是‘保护性拆除’,都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默许,是‘法人犯法’。拆了重建的做法,更是违法行为!”
“即使是维修,你也得拿出一个方案来。”两位委员都表示。文物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对于文物的改动,按照法律要严格遵守程序。
张廷皓委员有个已经提过几次的提案,他表示今年还要提,那就是关于“文物法督查特派员制度”的提案。“必须建立制度以保证法律的执行效果。”他建议,由国家文物局派出督查特派员,并制定日常性、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制度,让更多不会说话的文物避免遭受被毁灭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