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二门"垂花门变"大门" 势必误导文化传承
韩同乐
如今,走在北京的街头,很多地方都能看到垂花门堂而皇之地立在街面儿。所谓垂花门,其实就是老北京传统四合院中的二门,旧时人们常说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指的即是垂花门。大门的地位居然被二门取而代之,让人颇有点儿匪夷所思。
老北京传统四合院凝聚了中国古代建筑的精华,且不说“石敢当”、“门当”、“户对”等“元素”中蕴含的厚重历史和悠久文化,关于“门”即有“大门”、“二门”等颇多讲究。“二门”顾名思义是建在大门里边、区分四合院内院和外院的一道门户。因其檐柱不落地,垂吊在屋檐下,称为垂柱,柱头下端有一垂珠,通常彩绘为花瓣的形式,故被称为垂花门。
垂花门历史悠久,编于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年)、刊行于崇宁二年(1103年)亦即宋徽宗时期的《营造法式》,就曾有多处提到“虚柱”,且有“虚柱莲华蓬五层”的条目。清代曹雪芹先生写的《红楼梦》中,也曾描述过黛玉进府时如何经垂花门步入正房。《红楼梦》第三回:“众婆子步下跟随,至一垂花门前落下……林黛玉扶着众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
传统四合院垂花门的屋顶一般为卷棚式或一殿一卷式,门外为清水脊,门内为卷棚式,整座建筑占天不占地,既美观漂亮又不乏遮阳避雨等实用性。从外面看,垂花门像一座极为华丽的砖木结构门楼;从院内看,它又似一座方形小亭子。或许正是由于其富丽华贵、美轮美奂且极具装饰性,近年来垂花门和用垂莲柱方式做“门面”的愈来愈多。笔者日前在北京的几条街巷做过统计,鼓楼前著名的烟袋斜街长度不过二百多米,居然有4家店铺的门被装饰成垂花门;从鼓楼到地安门十字路口的地安门外大街不足六七百米,竟有17座垂花门……
原本是“二门”的垂花门如此大受青睐变成了大门,有人认为是展现了中国传统四合院建筑的瑰丽和多姿多彩,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对传统的一种破坏,因为四合院在北京城的历史中,不仅是人们居住的建筑,同时也是北京文化的一个载体……
说到四合院的文化,不能不说“门”的“道道”。大门、二门不仅要各司其职,而且各有讲究。那么,大门有哪些“道道”呢?
作为一座院落的门户,大门可以说是四合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人们出入的必经之所,还可以显示出户主的职业、家境以及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统治者为了确立其统治秩序,大约从唐代起,朝廷就明确规定了不同爵位、品级的贵族宅院与大门的形制,这项制度一直延续至清代。据《清会典事例》记载,清顺治初年曾明确规定,亲王府“基高十尺,正门广五间,启门三”,“均红青油饰,每门金钉六十有三”。郡王府、世子府“基高八尺”,“正门金钉减亲王七分之二”。贝勒府“基高六尺,正门三间,启门一”,“门柱红青油饰”。贝子府“基高二尺”, “启门一”。“公侯以下官民房屋,台阶高一尺”,“柱用素油,门用黑饰。”也就是说,除了大门的形制有严格规定外,就连大门涂料的颜色和门钉的材质、数量等也不可乱用,否则就会有“僭越”之嫌。比如亲王府的大宅门,门钉可以有金钉六十三颗;郡王府和世子府的院门,门钉是四十五颗;公侯以下官民房屋,大门只能涂成黑颜色。唐代诗人杜甫有一句著名的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其中,“朱门”形容的正是达官贵族的宅门。
旧时老北京的四合院,只要一看大街门的形制,即可知晓户主的“门第”。亲王贵族府第的大门各有不同形制,公侯以下民居的大门仍然能让人一眼看出户主的身份高下。过去,普通四合院大门可分为屋宇式与墙垣式两种,屋宇式大门级别要高于墙垣式大门。屋宇式大门依门柱的位置不同又可分为四种,即广亮门、金柱门、蛮子门、如意门。广亮门位于中柱间,大门里外形成面积相等的门洞;金柱门位于金柱间,大门外的门洞小于门里的门洞;蛮子门直接安放在檐柱上,门外没有门洞。广亮门、金柱门、蛮子门这三种大门都为一开间。如意门则不足一间,门的位置与蛮子门相同,但比蛮子门略小。在老北京最常见的这四种大门中,广亮门级别最高,居住于其中的人家或在朝中为官,或为社会名流,或为钱财充裕的富贾之家。因为“门第”的不同,一些官宦人家的大门在梁柱间和顶瓦之下还装有两件分别叫做“雀替”和“三幅云”的装饰物。“雀替”和“三幅云”虽是木结构的装饰,但这两个装饰物的有无却标明了官民之别。此外,大门门簪之上,还有一块横宽竖短的长方形空地,叫做走马板,可以将宅院主人的身份写于匾上,挂到走马板处。墙垣式大门是四合院中级别最低的,但大门毕竟是“脸面”,这种大门一般也会根据户主的财力、爱好作些简单的修饰,居住在这种四合院的大多是普普通通的寻常人家。老舍先生在《四世同堂》中所描写的祁家大院就属于这种院门。
由此可见,传统四合院无论大门还是二门的形制和规矩都是打着深深的历史烙印、蕴含着丰厚文化积淀的。尽管如今时代不同了,四合院早已不再是主流民居,但把原本是二门的垂花门当成院落的大门,或是让垂花门作为商铺的幌子,势必会对文化的传承造成误导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