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大盗石柏魁被判13年 此前5大盗2死刑3无期
3月19日上午,备受公众关注的“5·8”故宫失窃案一审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万3千元。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北京3月19日电 19日上午,备受公众关注的“5·8”故宫失窃案一审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万3千元。
案件回顾
2011年5月8日,2011年5月8日,故宫博物院发生窃案,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斋宫临时展出的7件展品失窃。据两依藏博物馆馆长王夏虹介绍,丢失展品为金银镶嵌宝石的西式化妆盒,并称“估计价值数千万元”。案发58小时后,犯罪嫌疑人石柏魁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网吧被警方抓获。
该案件2012年2月17日开庭审理,一审现场,控辩双方就“被盗展品价值几何”“石柏魁盗窃是预谋盗窃还是临时起意”“在故宫盗窃是否该从重量刑”等问题展开激辩。一审并未当庭宣判。
50年来6故宫大盗落网 此前五人2死刑3无期
资料显示,自从1962年以来,共有包括石柏魁在内的6名故宫大盗落网,此前的五人,有两人被判处死刑,三人被判无期徒刑。
故宫盗宝第一案,1959年8月16日清晨,西间展厅的首卷柜,14页金册中的8页和5柄玉雕花把金鞘匕首不翼而飞。当年11月12日,因形迹可疑,20岁的山东来京学生武庆辉带着赃物及现金坐火车时被乘警抓获。1960年3月的一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国宝罪判决武庆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国范案,1962年4月16日夜,盗宝贼孙国范翻进珍宝馆。打碎展柜的玻璃,拿出了金碟金碗,还将两颗大金印装进背包,正准备原路返回时,故宫已被封锁,200多名民警和武警正等着他。1962年12月,孙国范被判处死刑,很快被执行,成为解放后故宫盗宝案中第一个被枪决的罪犯。
陈银华案,1980年2月1日上午,23岁的陈银华看中了硕大的“珍妃之印”,他趁工作人员开始做闭馆打扫时,将重达13.6斤的“珍妃之印”盗走。最终,他还未走出故宫即被抓获。陈银华于当年8月1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韩吉林案,1980年夏天,韩吉林也意图偷走“珍妃之印”,但他刚用石头敲碎养性殿玻璃门,就被赶到的警卫人员抓获。被逮捕三个月后,韩吉林被判处死刑。
向德强案,1987年7月,向德强意图偷盗乾隆皇帝用过的一把匕首,于是他隐藏在故宫角落里。天黑后,还没等他想到进入的办法,赶到的安保人员已将他抓获。1987年10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向德强有预谋、有计划地盗窃国家珍宝,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其犯罪未遂,可以照未遂犯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